Chapter113
幽灵割头事件发生在西德尼借来设宴的庄园门口。
他很快也听说了骑马者的诡异死亡经过,无法不和新预言联系到一起。
西德尼非但没有恐惧,反而隐隐兴奋。
预言提到的幽灵带来死亡已经出现,那么火神捎来梦寐以求的藏金地消息还会远吗!
“去看看具体怎么回事。”
西德尼招呼了探险队一行人,加快脚步去往庄园门口。
辖区治安官仍未到,庄园管家已经安排人手将尸体抬去最近的教堂。
总不能让尸首堵在大门口,而那匹惊吓不安的马暂被单独关入马厩。
西德尼状似真诚安慰管家,“发生这种事,真是不幸。那位死者这么晚骑马向庄园跑,是不是熟人?”
管家摇头,“一个陌生人,从来没有见过。应该只是路过,但不幸地遭遇了幽灵割头。”
现场有充足的目击证人。
四位护卫全程目睹死亡的发生,受害人骑马走过的那条路不存在第二个活人。
管家也接受了幽灵杀人说。
西德尼听后心底窃喜。
他不在意骑马死者与幽灵杀手之间的恩怨,只渴望火神带着神秘岛屿的消息立即出现。
探险队其余八人神色各异。有人面无波澜,有人若有所思。
冈萨洛姐妹看着毫不在乎。
姐姐卡拉还打了一个哈欠,对妹妹克罗利亚说:“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回旅店吧。”
克罗利亚点头。
姐妹俩和西德尼说了一声就先走了。
威克姆却是颤抖地握紧拳头。他的神色怪异,又兴奋又有一些紧张。
等探险队其他人各自离去,他快步跟上了西德尼,“老板,我有情报要与您单独汇报。与幽灵杀手相关。”
西德尼:“直接说。”
威克姆四处张望了一番,确定没人偷听才开口。
“之前,「钻石号」停靠佛罗里达,我看到了一份旧报纸。是四年前的《普鲁士趣闻周报》,上面有一篇加密的文章,刊登的人就是「幽灵」。”
西德尼诧异,威克姆还能有破解密码的本事?
这人的长处说得难听点就是以色骗人,居然还长脑子了?
西德尼直接问:“报纸原文在吗?是你破译的?”
威克姆下意识点头。
西德尼皮笑肉不笑,“我这里有一本密码书,等会你……”
威克姆立刻摇头,“不不不,不是我破译的。那张旧报纸是从咖啡馆的自助取阅处拿的,之前有人在报纸的边栏空白位置写了一段大致译文。
说的应该是某个数学原理,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刊登者代号「幽灵」。手边没有原刊,但我记得是哪一期的报纸,可以设法去借来。”
西德尼:“四年前普鲁士的报纸,新奥尔良不一定借得到。
再说了,幽灵又不是生僻词,用在密文做代号也不罕见。”
威克姆却不甘心放过这一条线索。探险队中,除了西德尼,只有自己最清楚预言内容。
假如“报纸幽灵”=“杀人幽灵”=“预言幽灵”,自己就在寻找宝藏中立下一功。
威克姆很会讲话,马上劝说:“预言里说幽灵会造成血流成河,说明不是杀死一个人,而是会杀死很多人。
现在死了一个陌生人,但探险队一共有九个人,说不定我们登岛后都有生命危险。不如趁机将幽灵抓住,把这种危险源头扼杀在摇篮里。”
西德尼一听,这话颇有道理。涉及挖宝,他不得不慎重一些。
“那好,你立刻把报纸找来。你破译不了译文,队里还有高手。这事要是真的与宝藏有关就记你一功。”
记一功,可以多分一点宝藏。
威克姆非常积极。完全没有睡意,连夜寻找卖旧报刊的店铺。
不管店铺打烊休息,拼了命地把店门给砸开。顶着被店主怒骂一顿的风险,用加钱来平息店家的怒火。
问这样做的理由。
他有一个非常“善良”的理由,为了找到杀死骑马者的凶手。
死去的骑马人究竟是谁?
另一侧。
布兰度、埃里克与西格没有立刻返回旅店,而是前往临时停尸的教堂。希望能够弄清楚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幽灵杀人”真相。
在死者身上找到了一只钱包与一串钥匙,没有什么能够表明他的身份信息。
死者的长相很普通,面部没有利于辨识的记忆点,属于在人群里很容易被忽视的类型。
布兰度仔细打量死者,总觉得他眼熟,应该在哪里遇见过。
仔细回忆,终于想了起来,是在纽约华尔街有过一次交集。
当时,因为贾乔夫人杀人骗保案,布兰度去巴黎保险公司分部提供协助,与这位男死者有过点头之交。
不知对方的姓名,只知道他的职业是私家调查员,在华尔街谋生。
一些人会在投资买股前调查上市公司的近况,相关调查员的职业应运而生,承接各种经济金融项目的私家调查任务。
布兰度说出已知消息,“华尔街的调查员惨死新奥尔良,能是一个巧合?”
西格:“不似美国北方多有开设工厂,美国南方多是种植园。新奥尔良有公司在华尔街上市?还需要调查员来摸底吗?”
埃里克:“等明天天亮,可以去当地商会查一查。华尔街调查员来到新奥尔良,要不是为了工作,而是旅行途中惨遭割头,这种可能性非常低。”
调查员死了,路上没有被目击到凶手,凶器又是什么呢?
埃里克查看了死者断裂的脖子,伤口很深,切面却极小。
布兰度以丰富的阅览经验,推测此事与“细丝”杀人的关联性。
“细丝”可以是鱼线,也可以是不同材质的金属丝。
这种杀人手段不只出现在小说影视剧中,现实生活里也会遇到。
夜间骑小电驴,行驶在陌生路段,速度又较快。没有注意到前方拉了一根铁丝,骑行者撞上横着的铁丝就会引发割伤事故。
“再去一趟案发现场。”
布兰度回忆,“我记得出事马路的两侧有三米高的大树。这个季节树丛枝叶繁茂,大晚上的两个人躲在树丛里,不易被发现。”
调查员骑马飞奔,夜色里看不清前方道路,没有注意到横着一根恰好能卡住脖颈位置的“线”。
这根线要能杀人,它必须拉得够直、绷得够紧。高速运动者经过时,脖子上的血管会被划破。
假设是道路两端各站一人,手握细线一端将其拉直,会因承受不住骑马者触线时的巨大冲力而松开手,导致暗杀失败。
相对来说,把作案工具绑在大树上,更能承受骑行者经过时的巨大冲击力。那样的话,两侧的树干会留有勒痕。
三人返回现场,在出事地点的两侧南北树丛中,找到了两棵有勒痕的树干。
将其连成一条线,与马路的夹角没有刚好成九十度,而是偏了十度左右。
这与死者伤口吻合,不是完全正面被割喉,而是侧脖最先受力。
不过,没有在树丛中找到特质细线,应该是在杀人后,被凶手立刻收走了。
“有脚印。”
西格在南侧的泥地发现了鞋印。
一路顺着鞋印走五分钟,能从南边离开这片树丛,进入另一条马路。
埃里克也北侧树丛发现足迹,它通向北侧的一条马路。
结合现场痕迹,昨夜有两个凶手伏击调查员。一击必中,收回细线,立刻离开。
凶手撤退迅速且不慌不乱,没有引起七十米外庄园大门口的守卫注意。
布兰度:“事发马路通向宴会庄园,凶手要顺利杀死调查员,就必须不早不晚地拉直细线,将它固定在树干上。如果误杀了路过的其他人,必会引发恐慌,无法再顺利杀死调查员。”
换句话说,凶手们要确保调查员的路过时间不会改变,让他一定会在深夜十一点之前从这个路口经过。
不能更晚,十一点后宴会散场,大批宾客从这条马路离去,不利于暗杀调查员了。
布兰度:“凶手怎么能踩准时间点,是不是操纵了调查员的行程?比如误导调查员认定某些线索藏在庄园内,才叫他在深夜骑马奔走在这条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