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已经是初冬了,下午陪苟安逛街之后,还在假期内的夜朗提前回到了筒子楼,意外的是,在楼梯上,他又遇见了陆晚。
明明已经搬走的陆晚手里拎着一个生日蛋糕,站在楼梯上笑着对他说,「突然想到洋洋今天过生日,我就去买了个蛋糕,一起来吃饭吧?」
洋洋是楼下大爷家的小孙子,今年上幼儿园大班,明年就要上小学了。
陆晚亲自下厨做饭,吃晚饭后切蛋糕,蛋糕上有一个奥特曼,洋洋超级开心,一直在鼓掌。
夜朗了眼和蝴蝶酥同一烘焙坊的商品缎带,这代表着这个蛋糕很贵,他了陆晚一眼。
少女仿佛总是知道他在想什么,抬起手将耳边柔软的黑发挽至耳后,小声地说,「是我自己打工的零用钱买的。」
几秒沉默,夜朗显得有些狼狈地转开了视线。
饭后,夜朗送陆晚出筒子楼,天上飘下了雨,伞只有一把,夜朗有些笨拙地撑着伞,了陆晚半边肩都湿透了,把伞往陆晚那边偏了些。
陆晚轻笑了粉扑-儿文=~學)声,抬手把伞扶正:「都湿透了,还遮干嘛。」
夜朗木着脸。
「夜朗。」
「?」
「其实,你是不是有点不起我了?」
提问的句式好奇怪,夜朗没反应过来,茫然地"嗯"了声,表示困惑。
「老跟这些富家子弟混在一起啊,然后先跟贺然在一起,订婚宴上突然郎变成了贺津行,就这样我也眼睛眨也不眨地同意了继续订婚」陆晚又笑着说,「其实我知道,这件事,外面的人是怎么我的,他们说我拜金,只是为了钱,为了向上爬,为了日子好过,为了脱离这个贫民窟--」
夜朗恍惚了下,不懂她为什么要说这个,在他来,努力向上爬和努力活着,都没有什么错。
然而陆晚笑着笑着,却哭了起来。
夜朗眨眨眼,不知道该怎么办,伸出手想要拍拍她安慰她,但是不知道怎么的,一瞬间想到了苟安的脸,即将碰到她的肩膀的手,又缩了回来。
「苟安应该也可能讨厌我,」陆晚说,「说真的,我从来没想过要跟她作对,但是从猫的事开始--」
「……她还好。」
提到苟安,夜朗终于有了声音。
在陆晚的哭声中,他又有些恍惚,隐约想到了,眼前在哭的很伤心的,是从幼儿园就认识的,他的青梅竹马
现在她眼着,就要有了的生活。
一切都在变好,向着有太阳的地方去。
夜朗沉默了下,最终,模棱两可地说:「最近,小心点。」
他说的十分委婉,陆晚那么聪明,却第一时间猜到了他的意思--
哭泣的声音戛然而止,少女抬起头茫然地着他,「苟安要做什么?」
一瞬间,鬼使神差地,怜悯之心占据了全部,他忘记了蝴蝶酥,只想到了那颗廉价的玉米糖。
他双目黯然,在那一瞬间,好像最终还是做出了一个选择。
他摇了摇头,「你不会有事。」
从天上扔一块石头,都能在赌场砸着十个缺钱的人。
夜朗随便找了个臭赌鬼,苟安转账,轻易安排了一场离谱的谋杀,当电单车冲向陆晚时,她尖叫着摔倒在马路牙子上,膝盖磕破。
站在马路对面,夜朗观完全程,松了一口气,转身离开。
此时他以为,这场闹剧到此结束。
万万没想到,并没有结束。
后续铺天盖地地,以没人预料的方式袭来。
陆晚从地上爬起来就去报警了,坚持声称那个撞她的人高呼"我要杀了你"这样的词汇,她很害怕。
一场交通意外事故突然变成了恶意含量浓郁的蓄意谋杀,面对贺津行的未婚妻,没有警方会怠慢--
于是立刻把那个疯子缉拿,审问,轻而易举在吓破胆的疯子嘴巴里得到了"有人给我一钱"这样的关键词,然后顺藤摸瓜,几乎没费劲,找到了苟安。
转账是物证。
动机?
不要太多。
苟安和陆晚就是一最大的糊涂账,黑历史能写满一整张江城晚报,最近德国游学名额的事儿大概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一一
苟安买凶,太正常了。
这件事惊动了江城,苟氏千金□□这个标题够不够劲爆,一夜之间,江城几乎变了天。
也不知道是出于别的什么原因,还是单纯为了为未婚妻出口气,苟安被带走的那天,是贺津行亲自出面,跟着警方的车,一块儿送到了公安局。
贺津行亲自陪着在公安局待了一夜,出来的时候,也只带给所有人一句,「她没事,我只是让她这种时候,别倔。」
拘留,审判,入刑,一气呵成。
违禁药买卖,投毒,蓄意谋杀,数罪并罚,九年零七个月,收监青山监狱。
苟家夫妇因为女儿的事一蹶不振,自出事以来,苟氏股票暴跌,连续几日跌停到各大券商陆续给客户发风险通知
眼大厦将倾。
夜朗想找陆晚问她怎么回事,陆晚却已经在苟安收监的同一天,收拾行李离开了江城,飞往柏林。
倒是贺津行找到了他。
连续几日为了调动国外自己名下的公司可流动资金注资救市,贺津行眼皮子底下有浓重的黑眼圈,在夜朗对面坐下,满脸疲倦加不耐烦的男人只问了一个问题--
「你们谈论买凶这件事的时候,是在什么地方,还有别的其他人?」
苟安家,餐桌边,没别人。
贺津行"啧"了声,沉默,然后离开。
之后过了一年,这一年,夜朗自然从苟家离职,回到了原本属于他的下城区。
偶然间听下属们相互卦,说一些上层人们的卦,说到贺津行手里现在握着苟氏49的股权,苟聿几乎被架空到退休不问世事,苟宅门前一片荒芜。
还有,苟安在青山监狱过的不算好。
为了一颗苹果,跟人家打了一架,闹得鸡飞狗跳。
夜朗听着这些零碎的卦,全程没有多余的反应。只是听见苟安跟别人打架时,给茶壶续水的手一顿,水满而溢,烫着了他的手。
扔了茶壶,随手拿过茶几上放着的蝴蝶酥,掰开一块放进口中,分成两半,心状的蝴蝶酥一如既往得红火难买--
只是夜朗吃不惯。
巧克力的那一半过于甜腻,黄油酥皮那半口味单一。
「老大,我记得别人说你不喜欢甜食。」其中一个下属转过头来,「什么时候转性的?」
明明不喜欢甜食,但是夜朗的办公室里总是放着一块蝴蝶酥,心情好或者不好的时候他就拿过来掰一块,面无表情地扔进嘴里。
在苟安入狱的第一个月,夜朗申请过探监。
苟安拒绝了。
他再也没有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