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迟正心烦意乱,往后撤开距离,语气冷淡:“不是。”
“你等的人还不来,我请你先喝一杯呗。”来的人是个年轻男生,也不怕丢脸,往他对面椅子上一坐,挤了挤眼睛,“我保证让你开心起来。”
“不用。”
奚迟说着,瞥了他一眼,目光像带着泠冽的风。
男生被冰冷的一眼刀扎得泄了气,不情愿地起身,委屈地念叨:“你也太冷了吧,我有这么招人嫌弃嘛。”
周围人看在眼里,都灭了过来搭讪的心思。
就这样一直到了九点,约他的人都没有现身,也并没有回复他的消息。在奚迟觉得自己被耍了的时候,Club里的灯光忽然同时熄灭,一片黑暗中,四周的人群却开始尖叫欢呼起来。
紧接着一束光刷地打在舞台上,在随之翻起的新一波热潮中,奚迟看向台上,只一眼就愣住了。
舞台中间的人长相有种阴柔的秀丽,一头长发垂在腰间,但从衣着和骨架可以看出是个男人。而坐在后面眉眼里带着一股匪气,懒洋洋地转着鼓槌的人,胳膊上纹了满臂的浮世绘。
正是照片上站在霍闻泽身旁的两个人。
奚迟的心跳加速起来,这样的话霍闻泽也……
舞台侧边跑上来一个瘦瘦小小,戴着圆框眼镜的青年,表情很为难地跟中间的主唱说了什么。
主唱眉头微皱,似乎遇到了问题。
台下&#3034
0;人也发现了不对,奚迟听到旁边人的议论声:“他们今天是不是少了人啊?”“那个很酷的吉他手呢?”“别啊别啊,我今天就为了看我野哥来的。”
底下议论声越来越多,乐队主唱犹豫了一下,转身向后面两人点了点头,似乎放弃了等待,准备就这么开始演出。
就在此时,台侧忽然踏上一只皮质马丁靴,来人身材高挑,笔直修长的腿收进靴筒里,机车皮衣领前的银色拉链反着光,短发被风吹得略显凌乱,却添了一分不羁的野性。
激起了台下一波狂热的尖叫。
离他最近的花臂鼓手惊喜地起身,作势要往他肩上捶去,他侧身闪过,两三步走到位置,背上眼镜青年递过来的电吉他,低头扫了几下弦试音,随意地将被吹乱的碎发撩上去,给身旁的主唱递了个眼神,示意没问题了。
乐队几个人悬着的心都放了下去,鼓手抬手敲响了第一个鼓点,吉他贝司切入,主唱的长发随动作摇动,开口确是一把沙哑的烟嗓,身后的大屏幕烈火跃动,燃烧成一行血红的字:Wild Fire.
四周的人也像被点燃了似的疯狂,斑斓的灯光在眼前不停晃动,各种声响从四面八方浪潮般砸来。
只有奚迟像被世界隔绝了,他握着酒杯的指关节泛着白,如果杯子的质量再差一点,现在恐怕已经被他捏爆了。
真人带来的冲击力比照片强一百倍。
他的印象里,霍闻泽永远西装笔挺,严谨到头发丝,一举一动都可以作为精英气质的教科书,和摇滚乐是两个世界的存在。
可现在他面前的男人,半眯着眼睛,发梢随着节奏晃动,扫弦的动作有种张狂的气势,穿破空气追捕着每个人的心跳。
让人难以挪开眼睛,但他却很少去看台下的人群,沉醉在音乐的世界里,像个虔诚而狂热的信徒。
直到高潮电吉他SOLO,他才站至舞台边缘,目光往乐迷中扫去。
这一眼,他就看见了奚迟。
在高举着手跳动摇摆的人海里,一个人安静地坐着,仿佛身后的繁杂都成了他的背景板,明明是一双湖水般清冷的眼睛,却跳着灼人的火光。
奚迟本就一直死死盯着他,两人的视线缠在了一起,隔着酒吧里变幻的光线和湿热的空气,他们对视了漫长的几秒。
奚迟从对方的目光里,看出了一种雄性生物察觉目标时的窥探欲,坦荡而充满野性。
但这是看一个陌生人的眼神,他心里好像有个地方骤然陷了下去。
台上的吉他手看到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泛起了雾气,他一个晃神,指下的音符错漏了一个,又一个。
沉醉的乐迷们没有察觉,台上的其他乐队成员都投去了疑惑的眼神,从没见他弹错过音,这是怎么了?
吉他手这才别开了目光,直到一曲终了,他在台下汹涌的
欢呼中走到麦克风前面,清了清嗓子。
“这位穿白衬衫的帅哥。”低沉的声音通过音响传遍了全场,大家都安静下来。
他重新望向奚迟,偏浅的瞳仁在灯光下亮得像宝石,嘴角轻轻勾了下,“你再用这种眼神勾我,等会散场了可是要跟我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