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
安秀重复了谢端说的这四个字, 笑了。又是一见钟情,何其可笑?
世上哪来那么多的一见钟情。所谓的一见钟情,不过是看中她身上有利用价值罢了。田螺姑娘长得好看, 能做饭能持家,能赚钱还能生儿育女,里里外外一把抓, 她可不就是男人们心目中最想要的贤妻吗?
可是, 凭什么呢?
她能做饭能持家,与愿意给人做饭持家, 那是两码事!
他对她一见钟情, 那又如何?关她何事!
谢端见安秀笑了, 还以为她被他感动了,很是欣喜,深情款款地说道:“安秀姑娘,你是孤身一人,我也是孤身一人。不如我们两个在一块吧,我发誓,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安秀轻笑, 问他:“那你要怎么对我好呢?”
谢端忙说道:“用我的真心。我发誓,我会用我的真心对你好,把你视作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安秀摇了摇头,说道:“你说的这话实在太宽泛了, 我想知道你具体的做法。”
谢端想了想, 道:“只要是姑娘想要的,我必竭尽所能来满足你。”仍然是假大空的说法。听着感人, 却是半点经不起推敲, 也就哄哄不知世事的小姑娘罢了。
安秀反问他:“可是你能吗?我问你, 你如今可有积蓄,攒了多少银钱?”
谢端低头,有些局促:“父母过世得早,给我留下的银钱不多。我单独一人过日子,也没个信得过的人帮我规划,几年下来,已是所剩无几,唯有三两银子,再八百五十文铜钱而已。”
哦,没钱。
安秀又问:“你可有地?”
谢端又道:“本有三亩良田,五亩薄田。不过去年我去府城考院试时,缺少盘缠,就把良田悉数变卖,用作赶考之资。因此目前已经只剩五亩薄田了。”
哦,也没多少地。
安秀又问:“你可有存着的良木,可用作翻盖房子之用?”
谢端又道:“父母过世之前,倒是给我留下了十几根粗壮的良木。只是……这些年银钱不凑手之时,我断断续续就把它们都给卖了。”
哦,翻盖新房的木头都没有呢。
安秀又问:“你可有车?不论是马车、牛车还是驴车?”
谢端又道:“本有一头黄牛,可作耕田之用,也可用以拉车代步。但……我想着家里也就只剩五亩薄田了,我自己一人就应付得过来,养牛也是挺费精力的,也在去年的时候把它卖了。”
哦,也没有车。
安秀点了点头,总结道:“所以说你没有银钱、没有地、没有车、没有牛,啥也没有。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不觉得你所说的对我好完全没有底气,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吗?”
谢端说道:“可是……可是我可以保证,我对你的心是真的,我是发自内心地喜爱姑娘。你相信我,我会比这世上的任何一个男人都要爱你!”
“安秀姑娘,请你嫁给我,好吗?”
安秀轻笑着摇了摇头:“不,我不信你。”
“我不信一个明明父母给你留下了积蓄、良田、良木、黄牛,却在短短几年之内挥霍一空,把好好的耕读之家败落到如同贫农之家的男人!”
“这样的你,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爱我。”
谢端迅速地找了个理由:“安秀姑娘,我之前没个规划,用银确实无度了些,但那都是因为我是孤身一人,尚未娶妻。只要……只要我娶了妻子,家里有了贤内助,我主外,你主内,我相信我们的日子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你信我,你给我这个机会证明我自己,好不好?”
安秀简直要被他这番话笑死。
真是绝妙的借口啊,男人这不好那不好这不懂事那混帐,没关系,那不是他还只是个孩子,不懂事吗?只要他娶了妻,成了家,自然就成熟了,自然一切就会好的。娶妻,就好比一张万能药方!
而要是男人娶妻之后还是那副德行,那肯定是做妻子的不好,才管不住丈夫。妻贤夫祸少,夫祸多了那肯定是妻不贤!
反正,只要男人娶了妻子,就算有再大的错,也再也怪不到他的身上,都是他妻子的锅!
所以,娶妻还真的是万能的呢。
才怪!
谁要做工具人啦?谁要做背锅侠啦?谁要做万能药方啦?
滚粗。
安秀说道:“谢端,你若是真的爱我,那就证明给我看。你刚才说过,只要是我所想要的,你必竭尽所能来满足我。是也不是?”
谢端用力地点了点头:“当然是,我谢家是耕读之家,我绝不讲虚言。”
于是安秀指了指他手中的田螺壳:“那现在我告诉你,我想回河里去。你把我的小房子还给我。”小房子,就是她的田螺壳。
谢端听了这话,却是把田螺壳抱得更紧:“对不起,安秀姑娘,唯独这件事我不能答应你。因为我心悦于你,我舍不得你走。”
安秀说道:“这就是你所谓的爱?明明我不愿意,你却要强留?你对我的爱,就是拿着我的小房子让我无法回家吗?”
“你的爱,还真是霸道,还真是可怕!”
谢端被她毫不客气的指责说得面容有些青白,但仍是硬着头皮拒绝:“对不住,可我这也是没办法。我实在是心悦姑娘,万万做不到就这么让你离开,你就是怪我,我也没法顺了你的意思。”
“安秀姑娘,请你给我一个机会好不好?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感受到的我对你的真心,到时候,我想你肯定会原谅我此刻的莽撞行为的。”
安秀问道:“那要是我一直都没有办法感受到你对我的真心,一直都不爱你呢?到那时候,你会放我离开吗?”
谢端没有回答。
显然他的意思是不会了。
安秀见状,再不愿跟谢端多费口舌。她默念咒语,朝着田螺壳一伸手,田螺壳就跟有生命一样回到了她的手中:“我要离开,谁也拦不住我,我从来就不需要你的许可!”
说罢在谢端极度震惊的眼神中,安秀用最快的速度回了田螺壳,轻轻一滚就滚入了院中的水井里,通过地下水回到了河中。
呼,安全了。虽然这具身体的素质比起以前她穿越过的几位要差得多,但毕竟魂魄是安秀,对付个普通的穷苦书生,逃离到安全的地方那还是小菜一碟的。
至于谢端。
他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到手的媳妇飞了,整个人都快疯了!
他拿了水桶拼命地打水,几乎把水井里的水都掏空了,也没能再找回田螺。
他又跑去河边打捞,废寝忘食地捞了几天几夜,却也是无功而返。
如此半个月后,他终于死心,只得继续过上了每天辛勤去田里劳作才能吃饱的日子。
而安秀回到河里后,却是发现自己田螺壳里的身子有了很大的变化。肤色变得更白,白得几乎透明;四肢变得更软,能轻而易举地各种角度、各种动作。最最重要的是,她感觉到她体内的经脉不再如之前那般凝滞混沌,而是仿佛被淡淡的光亮驱散了些,变得略略清明了!
她不是第一次修炼仙法了,很快就想明白了这般变化的原因。
看来,之前她的修炼没有走火入魔,她的晕厥也不是强自修炼造成的反噬,而是如同“置之死地而后生”,之前的走火入魔是“死”,如今的经脉清明是“生”。
她,终于找到了突破的机会!
安秀记得,田螺姑娘的目标,是修炼成真正的神仙,有朝一日飞升至天庭生活,而不是永远被困在灵气稀薄的凡间。
只是田螺姑娘因为资质混沌,不管怎么修炼也只是在做饭这一道上有所增进,其他地方却是完全没有成绩。原剧情中也是如同安秀一样,强自修炼后走火入魔,打回原形被谢端捞走,然后发生了之后一系列的事情。
可惜,田螺姑娘不知晓的是,那次走火入魔对她来说,是一个成功实现目标的契机,是打破原本瓶颈的开始!
如果她能在河中醒来,她就会发现她身体的变化,就会发现成功之路不再是隐藏在迷雾之中,而是已经显露出了小小的一角。
那个时候的她,已经摸到了修炼成仙的机缘,身上有着大大的气运。
所以,原剧情中那须发皆白的老道士遇到她的时候,称之为“福螺”。
只是,田螺姑娘没能抓住这个机缘,她被那次走火入魔大大打击,彻底放弃了修炼一途,干脆安安心心地留在了凡间。而这个机缘,到底转移到了离她最近的人——谢端头上。
于是,谢端与田螺姑娘成婚之后,他的生活就如同踩了直通梯一样,越来越顺。短短六年,他就先是过了院试,成了秀才;再过了乡试,成了举人;最后更是通过殿试,以吊车尾的成绩成了同进士!
真当是他才学好、有本事?之前只是因为被生活所困,才郁郁不得志,被困乡间种田?
非也。他不过是占了田螺姑娘的福运,才能事事顺心,逢考必过!
安秀想到此处,忍不住摇头。可惜,实在是太可惜了。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这一遭是田螺姑娘的情劫。她若是能渡过,她就能飞升;若是渡不过,那就便宜了身边人……谢端就连死了都还能重活一世,这得是多大的福运!
至于那个须发皆白的老道士……应该也不是普通人,大概是天上来的吧?那些神啊佛啊菩萨啊的,最喜欢跑下来给人设置劫难了。说得好听,是考验;说得难听……罢了,不可说。安秀想道。
不过这回换了她,那是绝对不会错过如此机缘的了。神话世界的尽头是飞升成仙,这句话实在挺有道理。
于是,安秀又开始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顾修炼的日子,就如同白素贞那个小世界时那样。
田螺姑娘原本就是河中的小仙姑,也算得是仙体,一旦找到了修炼的法子,修炼起来自是比白素贞、玉面狐狸等妖身要容易得多。再加上如今里头的魂体是安秀的,修炼更是如虎添翼,进度一日千里。
不过两年,安秀已觉身子越来越轻,很有飘飘欲仙之感。只待时机一到,自能飞升。
这一日,很快就来了。
河水突然分为两半,一位须发皆白的老道士突兀地出现在了安秀面前。只见他捋了捋长长的胡须,笑容满面地说道:“安秀姑娘,恭喜你,顺利渡过了情劫。走喽,王母娘娘还在天上等你呢。”
安秀一眼就认出了他,笑道:“原来是你,太白金星,我们又见面了。”那个在谢端面前叽里咕噜的老道士,那个给田螺姑娘人为设置飞升劫难的,正是太白金星。
太白金星哈哈大笑:“是我。走吧,你不在天庭的日子,王母娘娘可常常念叨着你呢。”
安秀点了点头,突然看了看手上的戒指,楞道:“咦?我怎么从头到尾都没用上这芥子空间?我记得王母娘娘说过,这东西能在这个任务里起大用,怎么却是没用着?”
太白金星笑道:“因为田螺姑娘的螺壳本身,就是另一个芥子空间。只是芥子空间,既是她的福,也是她的劫。因为芥子空间,她的田螺壳里可以缘缘不断地产生米粮肉菜,永不竭,是她最大的倚仗;但也因为芥子空间,她在其他方面的修炼难而又难,需要极大的毅力和决心才能突破。”
“前世,她没能渡过劫难,下场凄惨;不过苍天有好生之德,你帮了她,她总算得以如愿了。”
“不过你放心,你这芥子空间,在以后的世界还能继续用。好了安秀姑娘,有什么话回天上再说,出发吧,别让王母娘娘等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