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挑挑眉,看向太后,“母亲觉得呢?”
太后一脸惊喜,“你不回松漠了?”
“阿爷娘亲已经夺回了铁勒族的家园,用不着我回去了,蛛蛛以后就留在长安,陪着祖母,好不好?”
“好,好!”太后连连点头,“那就跟着你大姐姐玩去吧,好好的,别整天摔摔打打。”
郑嘉柔调侃:“过两年,咱们家就有两位女将军了。”
太后笑得畅快。
李玺强势提醒:“还有我们小胡椒呢!”
又转过头悄悄对胡娇说:“千万别要刀啊剑啊的,这些我都能给你讨来,必须要个大的,不然就亏了。”
胡娇认真地点点头,说:“我想要一个人。”
李鸿镇定道:“娇娇看上谁了?宫女还是内监?”
“他。”胡娇纤纤玉指一抬,遥遥地指向郑孞。
郑孞:???
胡娇看着他,说:“小宝和魏少卿成亲后,我要和你成亲。”
“噗——”
不知多少人,殿前失仪。
郑孞整个蒙了。
对上胡娇平静又天真的眸子,禁不住红了脸。
郑嘉柔抿唇一笑,“没想到,我们家的傻小子还有这般好运气。”
所有人都笑了。
李玺笑得最欢。
牛,还是小胡娇牛。
这桩婚事李鸿没敢应,需得郑嘉柔和太后商议之后才作数。
当然,也要看郑孞的意思。
当然,这并不重要。
只要太后不嫌弃郑孞,这事差不多就成了。
这场宫宴,吃得可真值啊!
一顿饭没吃完,众人肚子里就装了一箩筐谈资。
世界的喧嚣,和李玺无关。
吃完饭,他就跑到城外去等魏禹了。
胡娇原本想跟他一起去,中途被郑孞拦下了。
郑孞问:“你真想嫁我?”
胡娇道:“娶也行。”
郑孞:“……”
不死心地找虐,“我比你大十岁。”
胡娇平静道:“我不嫌你死得早。”
想了想,又说:“也不一定,许是我先死。”
郑孞:“……”
胡娇看着他,有点凶,“你不愿意吗?不许不愿意,除夕那晚我救了你,你得以身相许。”
郑孞嘴角一抽,“这话跟谁学的?”
“小宝。”瞪眼的样子和说话的语气都是。
郑孞失笑,忍不住逗她:“你刚出生时我也救过你。”
“你是想让我以身相许吗?”胡娇点点头,“也行。”
郑孞:“……”
另一边,渭南郡王也在跟李鸿谈判。
“圣人,那孩子过完年就十五了,到底是皇家骨血,一辈子困在秦州那个小地方也不是办法,您看,是不是把人接回长安?”
李鸿不甚在意地点点头,“也不是不行。”
渭南郡王松了口气。
紧接着,手上就多了个折子,“二月二大朝会,御史台上书立福王为太子,宗正寺可有意见?”
渭南郡王故作为难,“福王
年纪还小,且正妃是个男人,若将来膝下无子,于国不利啊!”
李鸿直截了当,“此事宗正寺何时点头,我就何时下旨,将那孩子接回长安。”
渭南郡王摇头叹气:“圣人容臣与族中长辈商议商议可好?”
李鸿点头,“交给你了。”
渭南郡王苦着脸往外走。
李鸿叫住他,“那孩子叫什么?”
“小狼牙。”渭南郡王道,“大名还没起,秦州那边也没人知道他的身世,只当亲戚养着。”
“小狼牙。”李鸿点点头,“挺好的。”
渭南郡王一出长乐宫,瞬间变脸,“圣人被我骗了!宗正寺早就商量好了,二月二一开朝就上书请立太子,哈哈,这下倒好,白赚一个小狼牙!”
忠仆默默地抄着手,不说话。
他觉得吧,被套路的那个,大概,也许,可能,是自家郡王……
长乐宫。
李鸿喜滋滋进了殿,“母亲要赏我。”
太后乐呵呵道:“你做了什么好事,也有脸进门就讨赏?”
“您不是担心十三弟怕那孩子有危险,不愿意让他回长安么,方才我说服他了,过了二月二就下旨接人。”
“嗯,此事做得大气,是该夸夸你。”
太后敛起笑,缓声道:“把那孩子照顾好了,将来到了地下,也好向先帝交待。”
……
城北,十里亭。
晌午都过了,魏禹还没回京。
李玺等得心急,干脆跑出来迎他。
他前脚刚到,小伙伴们后脚就来陪他了,怕他不开心,还努力插科打诨讲八卦。
贺兰璞发挥小喇叭功能,“我听我娘亲说,养在秦州的那位是个奇人……”
崔兰心第一个捧场,“怎么说?”
贺兰璞压低声音,神秘兮兮道:“他是戾太子的遗腹子,按理说,怎么着也该有十六了,你们猜怎么着——过完年,他虚岁才将将十五!”
李木槿惊呼:“难不成,他不是戾太子的骨肉?”
柴蓝蓝摇头,“不可能,渭南渭王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白白地养一个身份不明的人这些年。”
众人看向贺兰璞。
贺兰璞撞撞李玺的肩,“玺哥哥,你说呢?”
李玺看着官道尽头,随口应道:“总不会在他娘亲肚子里怀了两年吧?”
贺兰璞狂拍马屁:“玺哥哥真聪明,这么离奇的事都能猜对!”
“真的?”
“真怀了两年?”
“比真金还真,娘亲不可能骗我。”贺兰璞强调。
一群年轻人,顿时议论起来,还时不时把李玺拉进群聊,既小心翼翼又努力显得不刻意。
李玺好笑又感动。
“行了,不等了,爱回来不回来吧,走,看灯去!”
“就是,不回来就不要他了。”
“今晚就找个更好的。”
“下一个更乖。”
小伙伴们嘻嘻哈哈开着玩笑。
他们想让李玺开心,李玺也顾及着他们的心情,不然,就算等到明天,他也是会等的。
芙蓉园。
灯楼亮了,是一位抱着琵琶,挂着披帛,跳着胡旋舞的仙人,足足有三层楼那么高。
曲江两岸还有各式各样的小灯,有串成一串挂在树上的,也有系着小棍提在手
里的。
郎君们掏钱,给小娘子们一人买了一盏手提灯,买完也是自己提着,小娘子们只要拿眼瞧一瞧就好。
毕竟天冷,不想伸手。
李玺和他们一起看灯猜谜坐花船,看似很欢脱,其实心不在焉。
书昀兄还没回来。
书昀兄说了上元节回来的。
他会不会已经回来了,没找到自己?
不对,说好了曲江见的。
自己这么显眼,他肯定一眼就能看到。
为了以防万一,李玺买了一盏小桔灯。
只有拳头大,用纸糊的,很轻,里面有一根极细的蜡烛,透过橙色的彩纸,就像一颗发光的小桔子。
李玺突发奇想,朝李木槿借了支金钗——反正她头上插着好几根——把小桔灯一挂,插到了头上。
这样,他就是曲江上最“亮”的仔了。
不断有游船从旁经过,小娘子们笑嘻嘻地把荷包香囊扔到他身上。
花魁娘子还特意为他唱了一支歌。
突然,不远处传来悠扬的笛声,在喧闹的江面上竟显得异常清晰。
不是普通的竹笛或玉笛,而是李玺非常非常熟悉的陶笛!
是书昀兄常吹的那只葫芦形状的陶笛!
吹的是他最喜欢的《江南》……
清越的笛声,让众人不约而同噤了声。
江面上,有人踩着竹筏,顺流而下。
夜风拂起了他的披风,露出里面那件绣着暗纹的、缝着金线的华美衣袍。
是李玺送他的。
和他身上这件是一对。
大小船只不约而同地靠向两侧,让出一条波光粼粼的通道。
一人站在船头,俏皮地挂着小桔灯。
一人吹着陶笛,踏江而来。
相视一笑。
时光与流水,皆定格在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