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天空不见星月,云层压得很低,一点光都没有。
入夜之后周围温度急簌簌地下降,没多久就刮起了狂风,还夹杂着冰寒刺骨的毛毛细雨。
王家村今夜格外的安静,不见灯光烛影,不闻狗吠虫鸣,黑暗中伫立着间间模糊不清的建筑虚影,仿佛已经人去村空。
曹英家里不点灯火,她和闷葫芦两人在东厢房黑暗里无声偎依在一起,院子外不时传来儿子无意识的咳嗽声。
闷葫芦搂着曹英的肩膀,粗糙地大手摩挲着曹英同样不光滑的素手,面容无比坚毅。
曹英偎依在闷葫芦的怀里,鼻翼贪婪地嗅着浓郁的男人味,眼眸中荡漾着浓情蜜意。
“哎~”
突然,闷葫芦发出幽幽叹息,打破了无声的温馨。
曹英仰起头,眼睛仿佛会说话般温柔地凝视着。
好似心有灵犀般,闷葫芦读懂了曹英眼神表达的意思,苦笑着说道,“英娘,俺在想怎么就不早点遇到你呢?如果俺早点遇到你,就不会让你吃了这么多苦头。”
曹英闻言轻笑一声,在闷葫芦怀里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柔声道,“奴家是个苦命人,亡夫去得早,以为这辈子除了儿子外就没任何指望了,却不想老天爷把你带到奴家身边,能与你相遇相识,奴家就知足了。”
“嗯嗯,俺也一样。”闷葫芦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遗憾道,“可惜俺还没来得及请八人大轿,明媒正娶地把你娶回家,让你没名没分地跟着我,委实苦了你……”
“别说了~”曹英捂住闷葫芦的嘴,犹如二八少女般甜蜜笑着,只是笑着笑着,两行清泪就情不自禁地淌下,哽咽道,“奴家不过是个残花败柳,承蒙君不弃,此生无憾矣~
奴家只想最后再问你一句,你真的愿意与奴家共赴黄泉吗?”
闷葫芦低头深深地凝视着曹英的眼睛,无比虔诚地点头道,“嗯,俺愿意。”
“生同衾,死同椁,执子之手,与子同亡!”
这话语与其说是情话,倒不如说是一个男人的承诺,听在曹英耳中可比山盟海誓还要动听,当即忘情把闷葫芦扑倒。
黑暗中很快就响起窸窸窣窣,压抑的喘息声。
……
与曹英家里的温馨激情不同,相隔不远的王二狗家里则压抑无比。
王二狗是村里的屠户,祖传的手艺,满面横肉,膀大腰圆,杀的猪比一般人吃的盐还多。
他的杀猪手艺虽然高明,但是却在村里不受待见。
原因无他,只因他的脾气实在太暴躁了,动辄出手伤人。
王二狗年轻时就是整个庆州城都有名的混混,打架斗殴乃是家常便饭,还娶过两门媳妇,不过都被他打跑了,以致年过半百依旧孤身一人。
而且不少村里老人都知道,他和神童王仲卿是发小至交,两人感情好到可以一条裤子两个人穿。
但当年也是他第一个闯入王仲卿,亲自把情同手足的兄弟按住,然后亲手把自己的嫂嫂送到大贪官的临时行邸。
说后悔吧,对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王二狗来说也不至于。
毕竟谁的命也没自己的来得金贵,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哪里还管别人死活?
即使是以葬送发小夫妇为代价!
王二狗除了脾气暴躁外,还有另一个特点。
那就是胆子大!
大到什么程度?
大到贫困潦倒时刚在几十里外盛传闹鬼的义庄住了小半年。
所以在大多数村民知晓王仲卿夫妇化作恶鬼回来复仇而惶惶不可终日,不约而同跑到祠堂抱团时,王二狗的选择却迥然不同。
傍晚他去切了肉,沽了酒,磨好了杀猪
刀,然后就大吃大喝起来,天刚黑就喝得伶仃大醉。
在他想来,管他等会出现的是人是鬼,他的人生信条里从来都没有害怕二字!
要么他被恶鬼弄死,要么他就弄死恶鬼!
就算死了也不怕,生前他就能让王仲卿生不如死,死后大家一同化作鬼魂平起平坐,难不成他还会怕那个手无搏鸡之力的书呆子不成?
正因为这种豁出去的心态,王二狗丝毫没有感到恐惧,反而有种年轻时打群架的前跃跃欲试。
很快夜色渐浓,外面飘着的毛毛细雨加剧,渐渐沥沥地打在屋檐上,发出叮叮当当的怪响,宛若一首诡谲的阴间乐曲。
沽来的两斤劣酒早已喝光,后劲上头,王二狗正趴在狼藉不堪的肮脏饭桌上呼呼大睡,桌上照明的菜油灯火苗黯淡摇拽,眼看着马上就要熄灭了。
忽地,屋里凭空刮起一阵阴风,紧接着微弱的火苗猛地转旺,仿佛有人往里面加了火油,只是那火焰却是诡异的绿色,照得满屋绿惨惨,而且丝毫没有暖意,反而散溢出刺骨的阴寒。
屋顶突然涌出一大摊水渍,不停地快速扩散,眼看着马上就要流淌下地面。
如果有旁人在的话,肯定会惊恐地发现,这哪是什么水渍,分明就是暗红色的血污!
惨绿色的火束越烧越旺,很快就燃成人高的形状,好像一个双头四手足鬼物正在张牙舞爪。
屋顶水渍越涌越多,眼看马上就要滴落。
王二狗犹自酣然大睡,完全不知危机已经来临。
血污滴淌,鬼影逼近,王二狗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