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狗的命难道不是命吗?(2 / 2)

既然王道仁不行,周毅还是给方大状去了电话。

办公室里,方大状缓缓地合上了自己的笔记本,摇头笑道:“你这找的都是什么人啊,行吧,那我就跑一趟吧。”

“说起来,这种类型的案子好像也不多见,估计肯定会有扯皮的时候,别让我白跑一趟就行。”

尽管早已经知道这件事肯定会有扯皮,但是谁都没想到,这扯皮来的会这么快。

光明区法院,立案厅。

方大状进来后的动静照样很大。

将起诉状提交给工作人员的时候,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有点懵。

“方老师,您确定是这个吧,周先生撞坏了对方的狗,然后现在你们要起诉,让对方赔偿你们修车钱对吧?”

“对就是这样,我们没有责任,让他们修车不给修,可不就得起诉嘛。”方大状笑道。

工作人员也笑了,随即开始认真审查。

刚刚那一句话也只是有点诧异而已。

这其实就是最直接的一般侵权责任,包括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都有过相关规定。

只是因为对面是宠物狗,所以看起来会很麻烦。

但其实没有那么麻烦。

方大状这会儿等着里面立案,就开始给周毅举例子了。

“你看啊周毅,张三买了一块几十斤的黄金,很大个头,大块的黄金,然后呢,在路边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这黄金甩了出去。”

然后有车来过正好撞上,车辆受损,那你说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张三的人需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呢?

就是法盲也知道,这张三肯定跑不了,甭管你是故意还是过失,你的行为都跟车辆受损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那就必须承担责任。

“那么好,我们把黄金换成宠物,宠物也是主人的财产,但是宠物有个特点,什么特点呢,宠物会自己跑,所以出门在外,需要用绳子牵着。”

“而宠物没有被牵引,突然窜出来,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作为狗主人,其本身是应当能预料到自己的狗会窜出去,但是却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没有去管,所以导致了这个结果。”

“那么,其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周毅感觉自己好像懂了,但又好像没懂,不过没关系,反正有方大状在呢。

这边起诉的如火如荼,另一边,张伟张律师同样在准备材料。

周毅的个人信息直接从交警那里就能拿到,同样我们需要知道,在法律方面,法院才是最终的那一环。

所以人家不服要走法律途径,交警也不会说什么。

…………

而在此时,家中,向玉玉几乎是带着强烈的情绪,在网上发出了一篇文章。

“三月二十七日,阴,贝贝走了。”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和往常一样带着贝贝上街遛弯,也就是一个疏忽的时间,贝贝便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

“他被一辆快速行驶的车直接撞飞了好远,好远,我能想到贝贝当时的心情,他肯定很害怕。”

“可让我没想到的是,那个撞了贝贝的车主丝毫不认为自己有错!”

“他说自己没有任何错,说一切都是我们咎由自取。

“可是,凭什么呢,那就算再怎么样,贝贝也是一条命啊,我养了他这么久,真的和家人都没区别了!”

“于是我告诉他,我要起诉,我一定要让他承担责任,我不是想要钱,我就是想让他给一个交代,让他公开道歉!”

“然而,面对我的话,他依旧叫嚣,让我随便去告,说谁不去告谁就是孙子,在二十一世纪,在一切都讲法治的今天,我真的难以想象会有这样的人存在!”

“那我就说到做到,这里就是起诉状,还有下面附着的是贝贝的照片和血统证书,以及我们当时所花的钱。”

写完了,点击发送。

同样的文章也发到了短视频平台。

她在这里发过不少自己和狗玩耍的照片,粉丝数量有个一万多,毕竟怎么说呢,本来长相底子就不错。

然后稍微打扮一下,再加上美颜和滤镜,你就可以想象到那情况了。

而在她的这些内容发出去没多久,那些早已经找好的自媒体大v们便开始转发!

有那激进的直接取了这样的标题:为什么总有人对狗狗那么残忍呢?

得益于大数据推送,很快这些内容就被推送到了很多爱狗,喜欢狗的观众那里。

很快,有的爱狗人士直接按捺不住了。

把狗撞死了不赔钱,而且还这么嚣张?

而在大绿书,则是另一个光景。

“心疼小姐姐,更心疼贝贝,看完了文章我哭了好半天,真的是这男人凭什么不负责呢!”

“小姐姐不要怕,我们大家都努力把这个人找出来,果然啊,男人真的是没一个好东西!”

------题外话------

第二更!碎了

防止失联,请记住本站备用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