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因为对方说那是平台规定,你就要起诉他们确认某些条款无效?商家都给你赔偿了吧。”
周欣然看着周毅的眼神如同看着一个变态。
周某人摊摊手道:“难道有什么问题吗?他们说是平台规定,我觉得看不顺眼,所以起诉,这和商家没关系,一码归一码。”
“欣然,周毅说的很对!”伏案工作的方大状抬起了头。
“我们做法律工作的,就要一码归一码,之前周毅说吃饭吃出了苍蝇,那是商家的问题,所以直接找商家,而现在,条款有问题,那肯定是找平台了,这和商家赔没赔钱没关系的。”
周欣然点点头,理确实是这么个理。
这俩变态愿意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工作,那随便他们去吧。
周毅这边和方大状已经开始了。
“小蓝是吧,你等我查查他们的资料,欣然,你去写份起诉状,我来看他们的条款,唔找到了,就这里,
说是在发生争议之时,消费者应当直接联系保险。”
周毅和周欣然目瞪口呆,看着装模作样好像找了一下的方大状,再看看那仅仅用了三秒的时间,你还敢说你是现找的?
你这分明早已经准备好了吧喂!
方大状当然早就准备好了,笔记本上记着的内容可不少,类似于这种“霸王条款”的东西,那更是记了一大堆。
只不过他不会将笔记本上的内容说出来。
因为必须要有合适的案例才行。
“方大状,那我们用什么理由来起诉呢?”周毅开口问道。
“简单,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接着方大状开始了解释,消费者是有自主选择权的,我可以选择在问题发生后和你们的保险直接进行对接,但是同样,我也可以不选,我也可以直接和商家进行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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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消费者很重要的一项权利!
在这里,可能看起来说这个权利没什么重要性,但是放在别的案例里,那就不一样了。
简单举个例子,你仔细看很多公司的格式条款,其对于发生问题之后,如果走法律途径之时的管辖,也有相应的规定。
一般来说,都会在条款里约定说,必须选择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也就是说,直接以格式条款的方式约定了管辖的法院。
这是为什么,为的是让你消费者觉得知难而退,因为很多的案例,本人都是在千里万里之外的,你要去往公司所在地打官司,那本身就很困难。
更不用说他们本地了……这里面,有的公司做的最绝。
这就是算计,想方设法地加高你的起诉成本,让你放弃法律途径这条路。
但是法律更有规定,发生纠纷后的管辖,可以选择公司所在地法院,也可以选择当事人所在地法院,更有互联网法院可以选择!
你说这个选择权重不重要呢。
对方这么做,你如果想较真,要么去人家的地盘,要么你得先进行管辖异议之诉,较真,从来不是那么好较真的。
还是那句话,不要觉得消费者的很多权利都没用,不,都很有用,只是很多人没时间没精力去较这个真。
而权利的高地,你要是放弃了,自然而然就会被那些公司所占领,慢慢地,他们都习惯这么做了。
所以遇到较真的,才会觉得那就是个刺头!
“这个案子本身的难度没那么大。”方大状继续说道。
周毅没说话,也就是方大状能这么说,好像很多案子在他嘴里都很简单,但其实吧,这种案子,上了法院,有的是扯皮的地方。
好在证据很好弄,格式条款就在那里,那就是直接的证据。
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不一样,要想起诉,企业的信息很好查,尤其是对于方大状来说。
不像是自然人,如果不知道身份信息了,那是真的麻烦。
仅仅用了三个小时,方大状就准备好材料了,起诉状,等等相应的证据材料,然后便和周毅直奔光明区法院。
到了法院门口,照旧把车停好,周毅看着这熟悉的大门道:“这有日子没来了,还有点怪想的。”
旁边路过的仁兄听了这话直接加快了脚步,想来法院,谁闲着没事干想来法院。
不管他,先去立案。
两人如同螃蟹一样横行霸道,就那么进了法院的大门,迎头就撞上了穿着法官袍的李虚生。
“诶李法官,早啊!”周某人直接打招呼道。
刚刚审完了一个案子,肚子饿的咕咕叫,因为起得太早而精神不太好的李法官看了看
外面位于正中的大太阳,嘴角抽搐了一下。
“不早了……你俩这是,来了?”
“来了。”
“案子……多不?”
“这你放心,就一个,就一个。”
周毅在心里说道,暂时。
“那就好!”李虚生放下心来,他是真的害怕这家伙又来一次大规模诉讼。
荆南市的同僚们爽是爽到了,但是听说在上次那事完了之后,有俩年纪大的直接进了医院……
他还想多活几年呢。
这会儿穿着法官袍,所以不适合多说话,于是李虚生很快进了里面,周毅两人则去了立案庭。
因为是方大状亲自来的,所以速度很快。
里面的工作人员接过材料,然后不由自主地挠了挠头,该说不愧是方大状打的官司嘛,这案子,他无话可说。
这就跟物业知情权一样,都是那种没什么收益,而且还得你付出各种成本的案子,赢了,也是普罗大众受益,而且很多人还不一定念你的好。
他们还会觉得你这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审查没问题,然后我现在给您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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