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在他们的激励下,很快出版的自己的第二本小说。
然而这一次,那些曾经热烈夸奖过他的读者,却在新寄来的信中对他说:“你真让人失望。”
“不敢相信你竟然支持这种观点。”
“这本书真的是您写的吗?您是不是找了代笔?”
“退钱!我真后悔花钱买了你的新书!”
其实这本书销量很不错,他收到了夸奖的信远远多于批评他的信。
可是一封批评信可以毁掉一百封表扬信带给他的好心情。
特别是,这些批评信的主人很多是他的上一本的读者,他们曾经热烈的和他通过信,他们那时候是那么喜欢他的作品。
他以为他们已经成为了朋友。
西蒙对这件事耿耿于怀了很多年。哪怕转行做了审稿人,都还能清晰记得当年的恐慌。
......还有被背叛了的委屈。
“读者是很薄情的。”他叹了口气,说出他花了许多年才悟出的道理。
他们能把你托上神坛,就能把你打入地狱。
西蒙看向黑发少年的目光很是复杂。
他才14岁!
这是他的第一本书!
要有多敏感细腻的心,才能这么早就察觉到这一点?
林无咎伸了个懒腰,头发有些蓬乱,衬得他多了几分符合年龄的俏皮,他眨了下右眼,笑嘻嘻地说:“所以我会看他们的信,但是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回信。”
西蒙忍不住伸手帮他整理一下乱发,真心实意地说道:“您真温柔。”
他知道兰斯不会在乎那些抨击。这点从他看了报纸上恶评反而哈哈大笑可以看出。
他选择这么做的唯一原因,其实是为了读者。
只要保持合适的距离,就可以让读者继续抱有美好的幻想,不必经受幻想破灭后的悲伤和愤懑。
“哈哈哈,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林无咎后退一步,避开了西蒙的手,歪了歪头,脸上依旧是让人捉摸不透的夸张笑容,“扯了那么多,其实只是因为我想偷懒而已。”
西蒙但笑不语。
就在这时,门被从外面敲响了。
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兰斯先生,您在家吗?”
“在家。”林无咎打开门,低头看到了一个矮小的脏兮兮男孩。
哦,是那个学艺不精的流浪儿。
他在监狱里时,他来找过他一次。不过那时候他告诉的消息很普通,他就给了他几便士。
...
这还是他搬到新家后他第一次来找他。
他扭头看向西蒙,笑眯眯地下达逐客令:
“西蒙,我就不送你啦。”
西蒙若有所思地看了几眼规规矩矩站在门口的小孩儿,没说什么就离开了。
“进来吧。”
林无咎关上门,转身看向有些局促不安的小孩儿,“坐啊。”
“不,不用了,我身上脏。”小孩儿直接开门见山说道:“今天凌晨过后,工人路发生了一件谋杀案,也许您会感兴趣?”
林无咎眼睛一亮,“说说!”
“一辆贵族的马车在经过工人路的时候突然翻车了,车夫晕倒,而坐在马车里的绅士却摔断了脖子。死者叫米利,听说是什么阿瑟子爵的私生子。”
“死者和谁有仇?”
“这我就不知道了。”
阿瑟子爵?林无咎隐晦瞥了一眼书桌,西蒙忘记把信拿走了。这个阿瑟子爵和给他写信的阿瑟子爵是同一个人吗?
死者是他的私生子的话......是豪门继承权争斗下的炮灰?
感觉会是很有趣的写作素材呢。
“这条消息价值五先令。”林无咎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弹给他。
小孩儿准确无误地抓住了这枚硬币,然后一个转手间硬币就消失不见了。
林无咎笑眯眯:“如果你还能得到这件事的进一步信息,我可以给你更多钱。”
小孩儿的眼睛更亮了。
林无咎提醒道:
“你可以发动你的小伙伴们一起打听这件事。”
小孩儿兴奋点头:“好,我会尽力打听的!”
“等等。”
小孩儿停下离开的脚步,好奇地转头看着他,“您还有什么事?”
“之前忘记问了,你叫什么名字?”
“尼特,尼特·魏尔德。”
魏尔德。
林无咎感兴趣地勾起嘴角。
又一个魏尔德。是卡特的亲戚?
“你还有其他亲戚吗?”
“没有,我是孤儿。”
“你家住在哪里?”
尼特警惕而圆滑地说:“我无家可归。”
林无咎也没勉强他,笑嘻嘻地放他离开了。
“杰克,你觉得尼特怎么样?”
正在打瞌睡的杰克突然被cue到,撩起眼皮懒洋洋地看了他一眼,打了个小小的哈欠。
“一个普通的小孩儿啊,还能怎么样?”
看来尼特没有继承龙骑士祖先体内的龙血啊。
也是,都几百年过去了,那丁点龙血不知道稀释多少回了,能传下来才是奇迹。
杰克又迷糊了一会儿。
魔鬼其实是不需要睡眠的。
他纯粹是无聊,所以用睡觉来打发时间。
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就看到兰斯正坐在桌前正在写信。
他好奇地凑过去看了一会儿,发现他是在给阿瑟子爵写回信。
“你不是说不会给读者回信吗?”
“计划赶不上变化。”林无咎双眼闪闪发亮:“没办法嘛,我实在是太好奇了。”
豪门恩怨和谋杀,多刺激的题材。
......
又...
一天早晨。
阿瑟子爵惯例问管家:“有回信了吗?”
他其实根本没抱有希望,只是习惯性问了问。
“有了。”
“嗯,我就知道没有,你下去......什么?!”他一个机灵,睁大眼睛,难得露出了一个傻乎乎的表情。
他迫不及待拆开信,如饥似渴地看完,脸上如梦似幻的表情渐渐充满了疑惑。
卡文迪什先生似乎很关心他的婚事和家庭?
这是什么意思?
莫非是想给他做媒?
......
奈尔炼钢厂。
博格沉默地操作着机器,面无表情,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脏跳的多么厉害。
前天,他和几个工友杀了一个贵族。
很轻松,很随意,不比杀死一只狗困难。
他生前很高贵,很有钱,是他们无法高攀的上等人,但是他的命和他们的一样脆弱。
他死后,风平浪静,只有一份报纸在疙瘩角报道了这场意外事故。
似乎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一场意外。
没人知道,这其实是他们复仇的第一步。
他们其实本来只是想教训一下米利的,揍他几拳,让他不敢再像疯狗一样攀咬。
谁知道米利做贼心虚,以为他们是来找他报仇的仇人,把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交代了一干二净,痛哭流涕向他们忏悔求饶。
他虐杀了许多流浪汉,没有理由,只是因为他心情不好,而流浪汉消失了也不会引起注意。
他们都失控了。
不小心扭断了他的脖子。
博格扬起嘴角,愉快地哼着歌。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拥有强大的力量。
布鲁斯是骷髅会的人。
他说骷髅会现在虽然被一些恶棍把持,被冠以□□的恶名,但是它曾经是工人的组织。曾经工人们聚集在一起发声,共同抵抗强权和暴力。
骷髅会的骷髅,分明指的是一具又一具无处可归又没有葬身之地的骸骨。正是他们。
布鲁斯认真的告诉他们,“总有一天,旧的骷髅会会覆灭,我们会组建属于所有工人的新骷髅会!”
为了那一天的到来,博格们追随布鲁斯,加入了骷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