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6(1 / 2)

,离开哥谭也是。

在二代罗宾遭遇变故离去之后,面对情绪事务的双重压力,蝙蝠侠的状态明显变遭,提姆才会主动选择暴露自己,成为继任罗宾。

也许是平行世界的差异?

阿茨德对超人不是很惊讶。他的原生世界里,超人和蝙蝠侠的关系很糟糕?

迪克:“也许就和娱乐报道写的那样……”

阿茨德一点就通:“蝙蝠侠和人间之神有个美妙的夜晚?”

“其实,不怕你们笑话,我之前就是写这个的。有点小成绩。”

什,什么!

杰森转过来,深深的看了阿茨德一眼。

谁能想到布鲁斯的复制体还写过本尊和他挚友的本子。涉不涉及脖子以下先不提,光是存在,就很值得和蝙蝠侠分享一番。

“哪种类型的?”

西维娅眨了下眼。

她其实不是很能理解红头罩想听到什么。类型……应该是说CP可不可逆一类的?

“蝙超。”

她对蝙蝠侠了解最多。

把蝙蝠放前面.gif

但其实,她都无所谓。如果非要说,希望是西蝙。

蝙蝠侠是她老婆。

介于现在用的身份设定是男孩子,碰瓷了蝙蝠侠的金主,这种容易被克扣陪葬品的话还是别说了。

“看来我们的口味不太一样。”

杰森很是遗憾。

布鲁斯说他是创作者,其实也不算胡诌。他有在网络上写同人文,超级英雄——主要是老父亲蝙蝠侠的——并且由于夜间身份,各种小细节总是很让读者信服。

他执笔的同人文,人气也不遑多让。

准确来说,全是镇圈神作。

每当他和老头闹矛盾,就会写点虐恋情深。不出意外,蝙蝠侠会在他笔下经历各种恨海情天,生死误会,最终BE。

还不是那种凄美双死。

读者在评论区哭的稀里哗啦,然后四处安利“小甜饼”。

杰森确信,布鲁斯看过他写的那些文,并且清楚作者是他。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区区同人文罢了,甚至得不到蝙蝠侠不赞同的目光,阿福还夸他文采颇有进步。

——虽然在某次激烈争吵怒写十篇绝美BE文后,老头在夜巡时硬把他打包到了心理医生面前。

杰森转过了头,看着逐渐靠近的大型商场。

他讨厌蝙蝠侠。

而阿茨德是蝙蝠侠的粉丝。

如果不是那场意外,他们写的类型应该差不多。

哪怕哥谭犯罪频发,也挡不住这里频繁的资金流动和络绎不绝的人。

虽然没有人挤人,但也差不多了。

尤其是女孩子总会看上几眼的娃娃机,围了一大群人。

阿茨德稍微瞧的久些,就会被人打包起来。

这原本是很快乐的。

但只要触及韦恩标志,想到花出去的钱在一周内必定流回韦恩集团,就一点购物的兴奋都没有了。

达米安冷冷的插嘴:“韦恩庄园不缺供养你一个废物笨蛋的金钱。”

所以不用留情。

这哪里是钱不钱的问题!

是富豪的富裕剥夺了她的购买欲!

左手倒右手,无论怎么买,不还是布鲁斯的钱,这有什么意义。

阿茨德突然停住。

他低头问道:“网络上的分享帖子都是:富裕到一定地步的人,各大店铺会把最好看最有趣的东西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