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出现在大众的视野,到现在,甚至是一个月都不到的时间。
托德顿时纠结起来,虽然不想承认,但好像事实确实是这样。
“那他确实是有点本事,可,可是,”托德有些不甘心地反驳道,“有能力的人云云之多,我们完全可以找一个背景简单一点的。”
至少不是阿伊这样,和王后,神殿纠纠缠缠的人,谁知道这人的忠诚到底朝着谁。
拉赫里斯瞥他一眼,没说话。
托德不会明白,能在这两大势力中间游走却安然无恙,这是多么难得的能力。
甚至他并没有在对方身上看到任何苦苦支撑的痕迹。
就好像对这个人来说,玩弄人心只是随手拈来的一件事,根本不足以当做成绩拿来炫耀。
“而且我觉得陛下完全不用担心,塔奥米斯大人对您如此忠心,”托德说,“王后现在和神殿彻底撕破了脸,咱们只需要等着回去收获成果就好了。”
这些自然不是托德自己想的,但他深以为然。
固然陛下不如王后势大,也没有神殿的深厚根基,但他们如今站在了风口上,只需要等风来,便能乘风而起。
拉赫里斯无声地呼出一口气。
托德跟在自己身边已经好几年了,忠心毋庸置疑,但却天真依旧,从来没有想过,忠诚是建立在价值之上。
而这正是他所欠缺的。
他需要为自己创造价值,值得别人追随,拥护的价值。
拉赫里斯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偏头说:“去找热毛巾来给我敷下腿。”
他的眉头紧紧皱着,低声骂了句:“疼死了。”
虽然找阿伊来是有目的的,但他也是真的疼,疼得睡不着觉。
“诶诶,陛下您稍等。”托德猛然反应过来,烛火下,只见陛下一脑门子的冷汗,连寝衣都被汗湿了,“我去打盆热水,再给您擦擦身。”
拉赫里斯摆摆手,又蜷缩着躺回了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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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呼啸的狂风中,一夜安然度过。
吃饱喝足后,大部队再次拔营出发,比起第一天,整个队伍的速度有增无减,中途除了吃饭,鲜少有停下的时候。
走出一百多公里后,四周再也看不见城市的痕迹,只偶尔看到游商的骆驼商队经过。
下一个城市的距离不算是太远,在这样的速度下,第五天,队伍顺利地抵达了第二个城市阿赫米姆。
阿赫米姆是一个说不上大的绿洲,整个城市只有几万人,它同时也是底比斯的中转站,游商在这里卸下一部分商品,周围城市商人则前往阿赫米姆进行采购,再运回自己的城市。
这样的交易方式大大的降低了运输成本,增加了物资的流通性。
只不过这也加重了对游商的依赖,哪怕游商们要面对高昂的过路费,依旧是赚得盆满钵满。
作为中转站,阿赫米姆的热闹程度一点不比底比斯低,不少其他城市的商人聚在这里。
在埃及的信仰中,阿蒙神是如今的国家神,主神,但各个地区又会有自己的地区神,就像阿赫米姆,在这里他们的信仰就是代表着复仇和正义的荷鲁斯。
城墙上垂挂着荷鲁斯的奈斯旗,颜色艳丽的挂布被风吹得来回摇摆,猎猎作响。
当队伍行进到城门时,早早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