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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女孩爸爸妈妈的目瞪口呆中屁股一扭翻墙跑了。

速度快得只在一家三口的手机相册里留下了一张模糊成一团金色奇行种的奇怪图案。

顺利来到大都会的艾尔维斯在街边溜达了半天,尽情享受这里的风土人情。他偶尔怡然自得地享受一下来自路人的贴心按摩,享受完之后拔腿就跑,半点不留恋。

他心想,这座城市和一条河之隔的哥谭简直是天差地别。

他感觉自己身上的毛毛都被阳光晒得暖烘烘的,在哥谭带出来的一身阴郁潮湿即将长蘑菇的味道现在全都变成了阳光的味道。

他闻了闻自己的脚掌。

嗯,香喷喷的,像是新鲜出炉的焦糖爆米花。

完全不像他在哥谭的时候,那时候他总觉得自己的脚闻起来像是踩了蝙蝠洞里的臭水坑。

艾尔维斯心情愉悦起来,为这座阳光灿烂的城市。毕竟小猫猫和阳光的适配度高达100%,他超适合在阳光下享受人类的罐头供奉,他应该来征服这座城市。

小猫猫的脑海再度被猫咪本能征服。

他站在原地美滋滋地喵呜喵呜唱了首歌,又小心翼翼地拨弄了一下脖子上的铃铛——那是达米安送给他的礼物,是达米安亲手用某种好闻的木头雕刻而成的。

这颗木铃铛走起路来不会叮铃铃作响暴露他的位置,但是里面又有求救芯片,如果艾尔维斯遇到生命危险,求救信号会第一时间发给达米安。

一想到达米安,艾尔维斯心中又涌起强烈的不舍。

他努力安慰自己,就算是好朋友也不可能一直黏在一起。他和达米安都有自己要走的路,他该为好朋友的找到目标感到开心,就算达米安的目标之一是做一顿好吃的猫饭。

很了不起了,达米安。

先从不炸厨房开始做起吧!你可以的!

艾尔维斯小心翼翼地沿着路边的绿化带向前走,时不时遇到对着他掏出手机的路人。

可惜他不想在别人手机里留下照片,免得被蝙蝠侠追踪。

所以他只好再度使出自己的闪现技能,在每个朝向它的摄像头里加速摇摆扭曲,糊成一团金色的不可名状毛茸茸。

艾尔维斯听着耳边传来的‘啊啊啊好可爱’,‘好想摸一摸’,‘我去买个罐头来给他,他会让我亲亲他吗?’,‘我想把他带回家!’这样的议论声,若有所思。

大都会的居民心理状态似乎比哥谭的人要好上不少,毕竟他第一次出现在哥谭的时候,那里的人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不知道这猫能卖多少钱”和“猫肉好吃吗”。

超人似乎真的将这座城市保护得很好,大家的精神状态比哥谭人普遍领先好几个世纪。

艾尔维斯伸了个懒腰,沿着街道走进一家公园。

这是一家宠物公园,绿化做得很棒,还有专门的跑道,是提供给家里养了祖宗的人们带着祖宗来散步交友的地方。

这里今天似乎还在举办宠物博览会和宠物用品展览,各式各样的摊位摆放在公园里,上面堆满了形形色色的宠物用品。

艾尔维斯站在门口,看着里面令猫眼花缭乱的各种宠物和宠物的主人,短腿一迈,走了进去。

想要进入一座城市,第一时间当然是多打听些消息。他得知道哪家宠物店的免费猫粮最好吃,附近的街区又是哪只恶霸猫狗的地盘。

顺便打听一下,在宠物们眼中,超人是不是真的像正义联盟宣传的那样伟大光明又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