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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于本来还非常自如地把夸奖照单全收、自称是黑手党国际厨艺俱乐部排名第一(他那里的黑手党到底为什么会有这种排名)的里包恩,都伸手用筷子尾巴再敲了敲我的脑门。

“行了,不要摆出一副从来没吃过饭一样没出息的样子。”他说。

纵使如此,我也依然感动得无以复加。

“因为就算不提有多好吃,我也已经好多年没体验过这种感觉了。”我坦然道,边塞进最后一口夹着果酱的吐司,“好像家啊。”

吃完,我把碗碟一收,抬眼却见已经戴着帽子的男人手肘支在桌面上,微微屈起指节,托着下颔。他一瞬不瞬地注视着我,不知道在想什么。

对上视线的一刻,我有点疑惑地顿了顿,里包恩倒是神色微动。

那平静得几乎颇为冷感的目光,随着主人的心情变动,似乎揉进些许叹息般柔和的神采。但我觉得我应该是看岔了眼。因为杀手下一秒就无情地开口道:

“真是个没救的笨蛋。”

我沉默一秒,奋起抗争:“你说谁呢?”

里包恩:“谁应了就是说谁。”

我:“我不洗碗了。”

里包恩:“哦,叫史卡鲁去洗就行。”

我:“喂。”先不说你欺负他了,那孩子会不会把盘子洗砸了都是个问题吧。

扭头一看,睡得一头紫发乱糟糟的小屁孩还在睡梦里浑然不觉地傻笑。我可不打算雇这家伙当家政。于是只暂时把碗碟放进洗碗池,准备上班。

由于早起了一些,通勤时间还有点宽裕。

我正换好鞋,站在玄关边低头翻着手机里的信息。余光瞥见里包恩跟来的身影,便目不斜视地摸到门把手,推开门。

早晨饱含着清爽凉意的微风顺势拂过门槛,同时送来的,还有远处偶尔传来的自行车车铃的叮当轻响。

还没收起手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蓦地从身侧伸来,把我的领带捞到掌心。

“嗯?怎么……”

我一怔,就在问话的功夫里,保镖手法熟练地替我把先前没打好的领带推紧。旋即又抬起手,很轻地捋了捋我额前的碎发,才率先一步迈出玄关,说着:“走了。”

呆了两秒回过神,我下意识摸了摸头发。

很乱吗?

但明显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我收了手机,提起公文包关上门,“等等我。”

走没两步的男人停下来,插着衣兜回过头。

天气渐凉后,里包恩也没有只穿原来那三件套。今天在铁打不动的西装外,还套了件深咖色的双排扣大衣,版型合身挺括,衣角利落地垂至膝盖。它尽职尽责地把西洋杀手挺拔的身材衬得更修长。

尤其还戴了礼帽,我觉得他穿得的确很符合影视剧里关于黑手党的着装印象——换一顶报童帽,再戴双手套,基本就能cos剃刀党。

乍一看有点惹眼,但这里是东京,什么人都有。

心想应该不至于太引人瞩目,我只是语气调侃地随口说他这样穿挺帅的。里包恩则一脸“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本人帅呆了”的模样,哼笑一声,顺手把我的包拎了过去。

我对于他构成事实的自信表示了纵容与一点无语。和保镖一面互呛一面并肩出行。

只不过,我又犯了个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