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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肝的万年老妖精,邪性。

这是霍峋对郑秋白的第一印象,也是霍峋一身鸡皮疙瘩与汗毛的见证。

郑秋白站定在霍峋眼前,确认道:“霍峋?”

“是我。”来兴师问罪的霍峋视线游离,但最终还是忍不住绕到了郑秋白的脸上,对着那双水淋淋的眼睛,喉结滚动,保持镇定,“就是你派人跟着我的?我和你好像不熟。”

的确不熟,这是他们之间关系的开端。

有关霍峋的记忆被点亮,郑秋白记起了上辈子被他遗忘的零星碎片。

他们的初见一直如此。

霍峋从没主动出现在郑秋白的眼前,是他为了维系与霍嵘这个弟迷之间的关系,看似叫人‘保护霍峋’的所作所为引得这位少爷找上门来质问。

上辈子郑爷全然不觉得自己有错,没有他找去的人盯着,霍峋随手扔在背包里的钱夹和手机早就不知道被扒手摸去多少次。

这毫无社会经验的大少爷,压根不明白燕城是何等土匪窝,手机和钱包都不知道随身攥好。

当时的郑秋白笑的虚假,语带嘲讽与偏见,“为了保护你,燕城不比京市,像您这样的金玉蛋,磕了碰了,我没办法跟霍嵘交代。”

霍峋还是能听懂好赖话的,当时就恼了,拳头捏的咯咯响,差点就给郑秋白镶个黑眼圈,两人不欢而散。

而现在,对着发毛边缘满面质疑的霍峋,郑爷笑了。

“当然是因为我想见你。”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初印象】

郑爷:小帅哥。

霍小狗:火龙果大妖精。

上辈子be的原因找到了(bushi)

第10章 再也不见

的确在发毛边缘的霍峋因为这一句话,彻底毛了,这种毛是由内而外,他从心底为郑秋白这妖孽的回答惊诧。

怎么有这样不要脸的男人?

这不要脸,单纯是字面意思,郑秋白对他这素未谋面、来兴师问罪的人都能如此亲昵,简直可怕。

霍峋就不是个能够自来熟的人,虽然他在京市有铁子。

可这一圈人绝大多数都是身家背景相同,自小一起脱裤子撒尿和泥、爬树掏蛋、抓弹弓闯祸打碎常委家玻璃的过命兄弟,和半道相识的人,霍峋少有能急速混熟,又飞快亲近的。

可郑秋白与他不同,只要郑爷想,没有他无法熟络的对象,这么多年他对人心的拿捏已经到了熟稔至极的地步。

郑秋白从未看走眼过,哪怕对叶静潭的爱使他两眼瞎盲,为此奋不顾身时他也清楚那是个多自我的东西。

只是当时郑秋白觉得无所谓,他知晓他和叶静潭的感情牵扯太多,但这世上的爱情绝大部分都不是只靠荷尔蒙冲动的‘真爱’,利益捆绑的他们说不定能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