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勋贵之后(1 / 2)

皇孙凶猛 庚新 4472 字 1个月前

汉初,高祖皇帝刘邦登基。

为奖励随他一同征战的将士功臣,前前后后共册封143位列候。

而其中,又有十八人因功勋卓绝,爵位最高,被称之为汉初十八侯。

樊哙,位列第五。

而在他之前,分别时萧何、曹参、张敖和周勃四人。

加之他又是吕后的妹夫,所以在十八侯之中,地位尤为特殊。

只可惜,自樊他广后,舞阳侯一脉便不复存在……

樊胜客,樊哙曾孙。

舞阳侯被除国后,樊哙子孙便定居长陵。

因为,樊哙就葬于此。

樊胜客年二十七岁,承不更爵。

所谓不更,就是不用强行服兵役。不过除兵役之外的徭役和赋税,仍需按时缴纳。

加之樊哙在勋贵中的地位有些尴尬。

他是吕后的妹夫。

虽然在刘姓复国,铲除诸吕的变故中没有被牵连。

太宗皇帝刘恒也没有追究。

可是在勋贵中,着实有点尴尬。

这也是樊他广被冤屈时,勋贵列候没有人站出来求情的缘故。

这也就使得樊胜客的日子,并不好过。

若非他还惦念着光复门楣,说不定早就重操旧业,干起老祖宗屠狗的勾当。

尤其是在他成亲之后,生活日渐拮据。

无奈之下,樊胜客干脆挎弓持刀,干起了猎户的勾当。

时已暮秋,也是狩猎的季节。

等到了入冬以后,一场大雪,再想打猎可就难了。

所以,樊胜客孤身出城,在咸阳原游荡数日,猎杀了足够的猎物之后才返回长陵。

这一回家,他就听说一位皇孙在长陵县外遭遇刺杀。

“是哪位皇孙?”

樊胜客在院子里收势猎物,好奇询问妻子。

他已成亲,并有一子,年方两岁,尚未起大名,只有一个小名,唤作樊阿蒙。

樊阿蒙此时,正坐在樊胜客为他打制的木马上。

双手抓着把手摇晃,嘴巴里还含糊不清的喊着什么,不时还自娱自乐似地笑出声来。

那憨憨的模样,喜煞了樊胜客。

妻子姓仲,祖籍关东,是齐国人。

祖上是齐地巨富,被刘邦迁至长陵。

一眨眼,已是五代。

家族早已破落。

仲氏女正在浆洗衣物。

听闻樊胜客询问,她放下手中衣物,做出思忖之色。

“好像是皇长孙。”

“史皇孙吗?”

“应该是他吧,妾身在家里操持,没怎么出门,所以也说不太清楚。史皇孙是谁?”

仲氏忍不住看着樊胜客,好奇问道。

樊胜客深吸一口气,道:“太子长子,陛下长孙。”

“哇!”

仲氏闻听,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呼。

“不过,皇孙来长陵作甚?”

“想是要祭拜高祖皇帝?”

接下来的工作,会比较血腥。

樊胜客抱起樊阿蒙往屋里走,即便是樊阿蒙啊啊的喊叫,他也不在意。

“良人且在屋中看护阿蒙,待我处理了猎物再说。”

西汉时期,是夫妻之间极为普通的称呼。

妻子可以唤丈夫做良人,也可以称作郎君;而丈夫则称呼妻子良人;家里有点地位的,则会称做‘夫人’。

总之,良人这个称呼不限男女,有点中性的意思。

仲氏知道,樊胜客要解猎物。

她倒是不在意。

嫁给樊胜客多年,血呼刺啦的场景也不是第一次见。

不过,对于婴儿来说,那场面有点不太友好。

她端着洗衣盆,坐在门槛上。

如此一来,即不耽误洗衣,也不能挡住孩子的视线。

樊胜客拎着一条肥狗,挂在了钩子上。

他取出一把尖刀,在磨刀石上磨了几下后,一刀挑开了狗皮,熟练地把皮扒下来,露出血淋淋的身体。

把狗皮放在一旁,他开始剔肉。

骨头可以留下来炖汤,肉可以卖给本地屠户,狗皮鞣制一下,也能换钱。

就是这内脏……

不好处理!

或者说,他不会处理。

这不是樊胜客第一次剔骨解肉,所以非常熟练。

“这个时节,前不前后不后的,祭拜个甚。”

“那你说,他来干嘛。”

“我怎么知道。”

樊胜客一边和仲氏聊天,一只狗就处理妥当。

他把内脏丢进一个木盆里,然后把肉和骨头分开置放,转身又拎了一只猎物过来。

“不过有人竟然刺杀皇长孙,倒是胆子不小。”

“可不是,妾身听说,皇长孙的扈从都死了,只剩下一个护卫。”

“这么惨烈?”

“何止啊,当日长陵县去搬运尸体的时候,妾身偷偷过去看了一眼。那些刺客,有几十人,还有人骑着马。妾身听说,皇长孙还亲手杀了几个刺客,凶的很。”

“哈,高祖皇帝芒砀山斩蛇起事,一生征战,大大小小战事经历上百次,何等英雄。皇长孙乃高祖皇帝之后,又岂是等闲?不过,他敢杀人,这胆气却了不得。”

能打是一回事。

敢不敢打,是另一回事。

樊胜客曾给一些勋贵子弟做过向导。

当然,对方并不清楚他的身世。

一个个吹的很厉害,而且也确实有练过。

但真让他们上阵的时候,很多勋贵子弟腿都是软的,连弓都拉不开。

如果从这个角度,皇长孙倒是个人物。

他突然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