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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分钟后,我们到达了机场。

在候机室里,转了一大圈,却没有发现那个家伙的身影。

而这个时候,何瑞修的电话再度响起:“那个家伙跑了。他原本定的是去纽约的机票,却在刚才临时改签了快起飞的航班。”

“他去了哪里?”吉尔问。

“很麻烦的地方。”何瑞修的语气非常苦恼,认识以来,这是第一次发现他居然也有觉得头痛的时候:“可恶,我们刚在他的家中找到切实的证据,虽然没有搜查令,但是证据的确足够定他的罪了。没想到,他居然耍滑头,跑了。功亏一篑。”

“到底是什么地方让你如此忌惮?”吉尔皱着眉头。

“新泽西,哥谭市。”

众人皆默然。

新泽西的哥谭市,是美国犯罪率最高的都市之一,也是地方警局掌控实力最薄弱的都市,在那里,无论是警察还是FBI或者CSI什么的,说话都不管用。它是一座势力交错复杂、混沌不堪、堕落无序的都市。

“那个混蛋肯定是猜到自己已经暴露了,他很清楚何瑞修的行事风格,知道即使警方暂时没有证据,也不会任由他逍遥法外,肯定有其他方式找他麻烦,所以他先跑了。跑到了一个警方无法轻松找到他的地方。”吉尔怔然的说道:“何瑞修,你和哥谭警方联系过了吗?”

“我在找到实际证据的时候,就立刻发布了通缉令,知道他的目的地是哥谭后,已经告知了当地警方。不过,”何瑞修苦笑着说:“从他们敷衍的态度上来看,恐怕根本没有在意。指望他们是指望不上的。”

吉尔说:“飞机已经起飞了?”

何瑞修说:“是的。”

“下一班飞往哥谭的飞机是几点?”

“晚上十点。”

“我直接过去。”吉尔斩钉截铁的说。

何瑞修说:“我猜到了。所以,我已经申请了出差。这个家伙是从迈阿密跑掉的,我自然要把他抓回迈阿密。”

然后,我们就回酒店收拾行李,踏上了前往哥谭的旅程。

虽然这个过程中吉尔极力想把我和斯潘塞赶回大学去,但是最终还是没有成功。

我在候机室里完成了今天的日记。

哥谭,真是久闻其名了。

“斯潘塞,你还记得吗?”在上飞机之后,我问坐在旁边的斯潘塞。

斯潘塞一脸疑惑。

“我们,可是有个老朋友在哥谭的,也许这次说不定会遇上他呢。”

“这种事情还是不打搅他了吧。”斯潘塞说:“毕竟危险,不能把普通人卷进来。”

“可是到了地方却不去找他,恐怕他会很生气哦。”

“到时候再看吧。说不定,我们很快就能抓住那个混蛋了。”斯潘塞说。

我没有回应这个问题。

合上日记本,我放低了飞机靠椅的椅背。

总觉得,这次抓捕行动,不会那么简单。

第103章 第四十四篇日记(上)

1999年10月16日 天气晴

我今天醒的很早,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