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附近的山叫璧山,不是独立的一座,而是长长的一条延绵山脉,这些天来金水的天空从没放过晴,天空中一直压抑着阴云,而山中也总有飘散的浓雾,这叫他想起他那个世界一个叫锦官的城市……他记得自己在那里生活过很久。
所以,雨季,多山,曾被强行改道又不大可能有坚固堤防的河流……又一次洪泛或者大水可能不太远了,这就是他在金水获得合法身份的机会。
等到天色阴沉,需要生火照明的时候,雨还未停,而且下得越来越大,叫院里的青石板上起了一片白白的水雾。薛宝瓶把灶台烧热了,又取来了昨天晚上王文带来的那块鹿肉,还从墙角扒出一条干肉,把锅架在了灶上,要给两人弄点吃的。
李无相搬了板凳坐在墙边,看她往锅里添了水,打算将肉丢进去一股脑儿地煮。她做饭时将袖子挽了起来,之前在院里走来走去,将裤腿也挽了起来,露出纤细的手脚和修长的脖颈。他就在水雾里看了她一会儿,忽然觉得自己的确也饿了。
但在产生这种感觉时,他知道自己看着的不是鹿肉丶肉乾,而是薛宝瓶。少女渗着细密汗珠的裸露在外的皮肤叫他觉得柔润细腻,只一恍神儿的功夫,他就觉得自己看着的不是人的肌肤,而更像是一块乳酪丶奶油,或者别的什麽入口之后能给他强烈刺激丶觉得整个口腔被填满丶同时还有着温热的微腥气的血……肉……骨髓……
李无相站了起来,深深吐出一口气:「我来吧。」
薛宝瓶正在吃力地用菜刀去砍硬邦邦的肉乾,惊讶地眨眨眼:「你会吗?」
「我是神仙嘛,什麽都会一点。」他从她手里接过菜刀,「你先把锅里的水给舀乾净,我一会儿用,再给我拿个小碗。」
薛宝瓶对此表示怀疑,想要告诉他你直接把肉丢进锅里是不行的,会糊的。她记不清爹娘是怎麽做饭的了,但有印象他们一直都是用大锅水煮肉,然后再慢慢处理。
但她想了想,在心里笑了一下,拿起瓢乖乖舀水了——很多年没有人给自己做饭吃了,不管弄成什麽样子,她都觉得挺高兴。
她舀水的时候,李无相开始在菜板上处理王文带来的鹿脊骨肉。营养缺乏时,人们喜欢吃肥肉,这块也一样。肥瘦筋头相间,但肥肉还要略多些,不知道是鹿身上的哪一块。他将肥肉一点点片下,稍微夹带些瘦的,归成一堆。等锅里残馀的水渍收净,就把肥肉投进去,叫它们安安稳稳地炼一会儿,等出了油,再稍微翻一翻。
这时候那条肉乾已经在温水里泡了一会儿,表面变软了,他就用抹布仔细洗去表面的污渍,再用菜刀切成薄片,叫它们仍在热水里泡着,然后拿起锅铲继续炼肥肉里的油。油香充满整间屋子,想要溜出去,却又被倾盆大雨困了回来,就更香了。
薛宝瓶原本蹲着烧火,这时候忍不住抻起脑袋去看锅,又看看李无相被火光映亮的侧脸,就吞了一下口水。
李无相侧脸对她笑了一下,用木铲铲起一块稍小些的。这一小块肥肉差不多被炼成了油渣,是淡淡的黄色,连着的一点瘦肉部分则是深黄。他把它拿着,吹凉了点,这油渣就变得更酥脆了。
然后把它递给薛宝瓶:「喏,先给你吃一个。」
薛宝瓶没伸手去接,而凑过嘴来咬了去。油渣还微烫,但她只往嘴里吸气而不呼气,怕香味跑了,眼睛眯了起来。
「好吃吗?」
「嗯。」
「还多着呢。一会儿你吃一半,留一半泡在油里,下次有客人来我教你做油渣面。」
薛宝瓶点了一下头,又低下头去烧火。新添的柴火还是潮的,发了烟,呛得她飞快抹了两下眼睛。
锅里积了一大汪油,李无相就用抹布裹着手,把锅端到灶台上,把油舀在瓷碗里,盛满了大半碗。又盛出油渣,泡在油里一半,搁着在另一个小碗里一半。这时候才把在热水里泡着的肉片捞出来,全下进锅内,哧啦一声响,腾起好高一股油烟——看见薛宝瓶一边烧着火一边用力吸着味道。
他翻炒几次,从受了潮的盐罐底下刮出盐,用舌头蘸着尝了一下,就又添一点,在锅内又翻炒几次,起锅装了盘。锅里还剩下油汪汪的一片,他这才把脊骨肉给掰成三段丢进去,等翻炒到熟肉的表面稍稍金黄,就添水,一开始翻泡就也起锅,连着乳白色的汤盛在一只大木碗里。
然后,两个人坐在灶台边,借着炉灶里暗红色的火光,每人捧着一只碗吃肉喝汤。厢房的门开着,外面的大雨哗哗响,透进来有着草木新香的湿润水汽。吃到一半的时候,炉灶里余火发散出的光芒也慢慢暗淡了,只剩下融融的暖意。
李无相听见在薛宝瓶在黑暗里吸了几下鼻子,重重地换了几口气,就拿胳膊肘轻轻碰了碰她:「过两天咱们去山里挖点野葱,会更好吃。」
「嗯。」
「要是明天雨停了,你得出去走一走,到过了桥头的那边人多点的地方,叫人看见你,为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做准备——吃这块,这瘦肉多一点,炼得更脆。」
薛宝瓶带着鼻音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