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二女争夫?
在知县的心里,是倾向于支持范姓孝妇索赔的,但这并不是因为有什麽交易关系。
而是因为范姓孝妇刚才通过一些表现,已经证明了她对律例和人情的熟悉,所以这是一个懂得怎麽「闹」的人。
在不涉及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判决一般都会倾向于善于「闹」的,以免惹出更多麻烦上身,人性皆如此。
如此知县便对范娘子开口道:「林某人若只是赔付眼下的一二碎银,确实对你不公道;
但他又不能将今后收入无休无止的赔付与你,这样也不公道!」
范娘子回应说:「虽然听说有人意欲赠金银与林某人,但民妇所求不多,不会要这些不能生产的金银。
林某人只需拿出一年之内置办产业的三成,赔付与我即可。
如果林某人没有置办产业的心思,便将金银半数赔付出来。」
听到这里,林泰来终于可以肯定,这娘们费尽心思并不是为了点银子或者修理自己,所图真就是绑定自己。
她能帮自己弄来五百两银子「风投」,然后又想通过这种方式来确定占股比例。
以赔付代替占股,知县的判决书具备法律效力!不得不说,范娘子这个心思也够巧妙的。
难怪当初自己连个项目都没编出来,她就一口答应帮自己去拉投资。
原来根本不看项目,就是冲着自己这个人来的!
冷静的想了想,林博士发现自己没有什麽拒绝的理由除非自己完全不要那五百两银子,无欲则刚。
这时候,另一被审的五钱小妹黄素珍忽然心中警铃大作!
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自己,眼前这个不正经的孝妇有问题!
心念急转后,黄小妹立刻对知县开口道:「青天大老爷在上,小女子亦另有陈情!
律法上说的赔付家产半数,前提是无故殴伤,但这次事出有因,并非无故。
当夜是奴家有意对林壮士诉说自身遭遇,激起了林壮士的义愤,这才导致林壮士对武一魁出手。
奴家情愿代替林壮士,就殴伤罪责,对范寡妇进行赔偿!」
范娘子诧异的回头看了眼黄小妹,她从对方身上感受到了浓浓的敌意。
心里冷哼一声,谁要你这个陪酒粉头的赔偿?你要战,便来战!
便又对知县禀报说:「替人顶罪这种事,本就是律法所禁止,殴伤先夫的人是林泰来,而不是黄姓女。
更何况林泰来与黄姓女之间,不是父女丶夫妻丶兄妹这种近亲关系,有什麽资格互相顶罪?」
黄小妹立刻又反驳说:「是奴家故意引诱林壮士出手,所以奴家是教唆者。
同案向来有主犯与从犯之分,奴家这样教唆者应该定为主犯。所以由奴家来负责赔偿范寡妇,才是正理。
林壮士这样四体发达头脑简单之人,完全是受了奴家蛊惑才愤然出手,只能算作从犯。」
林泰来无语,什麽叫四体发达头脑简单?
五钱小妹你飘了,这要不是在公堂上,就让你再组织一次语言!
那边范娘子也不甘示弱,丝毫不落下风的驳斥回来:「什麽主犯从犯,根本没有实据证明!
只能说,关于先夫之死,两人都有责任!如今黄小妹已经被判罚,而林某人仍然无责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