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一纸诏令
次日。
李诺起床的时候,看到娘子坐在桌旁,还在摆弄着那瓶花。
李诺不忍心告诉她,这门手艺,可比读书认字难多了,没有几年的功底,是插不出那种效果的。
他打算今天路过玉音阁时,再去讨一瓶回来送给她。
李诺走到桌前,拿起她放在桌上的剑。
宋佳人偏头看了一眼,又继续对付那几枝花。
李诺看着手中的长剑,娘子对她的这把剑很宝贝,平时都会随身携带。
这是一把银色的女子佩剑,剑身偏窄,剑长三尺,剑柄下方的位置,刻有两个小字,名曰「清霜」。
李诺拔出剑鞘,随手挥舞了几下,但已经不能像昨天那样,挽出漂亮的剑花。
法典之上,那楚国刺客的画像,也已经暗掉了。
不过,就算是一天的体验卡,也已经很逆天了。
毕竟,他只需要花费一天的寿命,就能得到别人苦练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技巧,若要求的更多,则显得有些贪心不足。
宋佳人看到李诺的动作,就知道他想干什麽。
从来都是相公教她东西,总算有她教他的机会了。
她不再摆弄那几盆插花,说道:「你想学挽剑花?我教你啊。」
李诺其实只是想验证一下新能力失效了没有,不过既然娘子这麽说了,他便微微点头。
平日里多一些互动,有利于增进两人的关系。
更何况,挽剑花的动作,真的很帅……
宋佳人从李诺手里接过剑,先做了几次示范,然后将剑重新递给李诺。
李诺有样学样,但因为没有武道功底,怎麽都做不好。
宋佳人让李诺握着剑,她则握着李诺的手,手把手的教他。
功夫不负苦心人,片刻之后,他的动作就标准了许多。
感觉差不多了,李诺将剑还给她,说道:「我先去县衙,回来再学。」
宋佳人点点头,道:「好。」
他教她算学,她教他剑招,她觉得这样很好。
吴管家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靠在院门上等李诺,直到走出宋府大门,快要上马车时,他才对李诺竖起大拇指,笑着说道:「少爷真有一手,老爷当年都没有少爷这份本事,少爷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挽剑花这麽简单的动作,随便看两下就学会了。
他活了几十年,怎麽会看不出来,少爷是故意创造和少夫人相处的机会。
也只有少夫人看不出。
李诺觉得,其实娘子笨笨的也不错,起码,她真以为那几个简单的动作他学不会。
他只是不想浪费被她手把手指导的机会。
两人从一开始的三天说不上两句话,到现在,已经对这种程度的接触习以为常,这中间,只用了一个月。
按照这样的速度,下个月说不定就可以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了。
比君子六艺,李诺当然比不过那位六科状元的父亲,但追女孩子,虽然他自己也没什麽经验,但应该比一看就不懂得情调的父亲要强。
李诺有些好奇的问道:「我爹和我娘,是怎麽认识的?」
吴管家想起旧事,笑着说道:「老爷和夫人是青梅竹马,还在地上爬的时候就认识了。」
青梅竹马李诺的确比不了,他小时候还是个傻子,估计也没有女孩子愿意和他玩,像慕儿这麽善良的小姑娘可不多。
来到县衙,李诺刚刚跳下马车,就发觉今天的县衙有些不寻常。
两顶陌生的官轿,停在县衙之外。
长安县衙三位主官的轿子,李诺都认识,不是其中任何一顶。
他走进县衙,看到县衙院子里,裴县令,张县丞,王县尉老实规矩的站在那里。
另有两名穿着官服的男子,站在他们面前,其中一人,手中捧着一张黄纸,似乎在宣告着什麽。
李诺就只听到他说,长安县令裴哲玩忽职守,玩闹公堂,停职一月,罚俸半年,县丞张岳,县尉王钟没有及时纠正主官之错,也有失职之实,罚俸三月,以示惩戒,如有再犯,从重处置……
三位长安县衙的主官,只能规矩的站在院子里,老实受训。
将那张黄纸交给裴哲,两位官员就趾高气昂的走了,李诺走上前,裴哲一脸苦涩的看着他,无奈道:「公子,这下不好了……」
李诺从裴哲手中接过那张黄纸。
这是一张诏令,抬头是「中书门下」四个字,说明这份诏令是从三省直接发出的。
诏令之上,毫不客气的指出了裴哲三人的失职之罪,虽然没有明着提李诺,但句句都在说李诺。
玩闹公堂……这不就是点他呢吗?
虽然他是当朝大理寺卿的儿子,但李诺自己没有功名,也没有爵位,说到底就是一个普通百姓,是没有资格代替县令上堂审案的。
这一点,李诺一直都知道。
朝廷的律法中,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
这一个月来,他之所以能顺利的审案断案,是因为这件事情虽然违律,但危害性不大,再说又是为民做事,有关部门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有一个好爹。
就像是李安宁一介女流霸占刑部,也没有人敢多嘴一样。
这件事情不上称,没有二两重,一旦认真起来,起码裴县令一个玩忽职守的罪名是逃不掉的。
今年的政绩考核,恐怕也会受到影响。
关键是朝廷依法办事,谁也挑不出半点毛病。
可傻子也能看出来,这是针对李诺的,裴哲等人只是受了牵连。
李诺对他们抱了抱拳,说道:「抱歉,是我连累你们了,朝廷罚伱们的俸禄,我会双倍补给你们。」
张县丞诚惶诚恐,立刻道:「公子千万不要这麽说,能为公子办事,是下官的荣幸,就算被朝廷责罚,下官也愿意。」
官场之上,最稳固的关系,不是一起做出什麽政绩,而是一起干过什麽坏事。
贪官之间的关系,往往要比清官之间稳固的多。
给公子做事,公子最多记得他的功劳。
但是为公子受过罚,他还会记得自己的苦劳。
不过是三个月的俸禄而已,如果能换来公子的同情,根本算不了什麽。
这一纸诏令,彻底打乱了李诺的计划。
虽然诏令上没有明着说不让他继续审案,但如果裴哲他们还这麽给他开绿灯,他们屁股底下的位置也就坐到头了。
换句话说,他被封号了。
正常情况下,要修法家,必须通过科举,取得功名,获得官身。
哪怕只是个小小的县尉,也能光明正大的修法,不怕任何人挑刺。
三省中谁胆敢阻挠,李诺就敢找父亲告状。
但眼下……
他还真没办法。
他和李安宁,都是在正常的框架之外修法家,朝廷封他的号,合理合法。
只不过,他审了一个多月的案,判过不少权贵子弟,也没有出什麽意外,偏偏今天……
李诺的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一个猪头似的脸。
李沅……会是他吗?
今天的案子,李诺是没办法再判了。
他刚刚走出长安县衙,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李沅轻轻摇晃着手中的摺扇,笑道:「今天的天气真不错啊,李诺兄,我们又见面了。」
仅仅隔了一天,他脸上的伤,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又恢复了翩翩贵公子的样子,应该是用了什麽疗伤的宝贝。
堂堂一等侯府,有这种东西,也没什麽好奇怪的。
李诺看着他,说道:「果然是你。」
李沅收起摺扇,笑着说道:「我怎麽了,你喜欢讲法,我就跟你讲法,大夏律法规定,无官无职者,无权审理案件,怎麽,你是修法家的,难道你的法只管别人,不管自己?」
这话说的……
李诺还真没办法反驳。
不怕流氓耍无赖,就怕流氓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