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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长明 番茄加糖 4337 字 1个月前

“你做什么!属狗的么!”

“谁让你牙尖嘴利,着实气人。”虽然他有分寸没舍得下狠嘴,但还是不放心地要抓对方的手看看咬得重不重。

显然高炎定在明景宸这儿一分信誉也无,他用衣袖盖住了手,眉眼间凝着霜露,“笨嘴拙舌说不过我就咬人,你还有理了?你走,我不和得了疯狗病的人为伍。”

高炎定又气又委屈,最后留下一句“那我这只疯狗下次得选个好点的地儿下嘴,定叫你有口难言”后,愤恨地走了。

他在明景宸那儿受了气,狂风卷落叶似地一路从听雪堂霍霍到了自己寝居,中途还去先前两人夜半交心的荷塘边扔了几块石头,将好端端的芙蕖花打掉了好些花瓣。

回到寝居,见到桌上摊着的手稿,他本想撕了了事,可脑海里明景宸那张冷若冰霜的面孔始终阴魂不散。

他烦躁地抓抓头发,“宸王的事还能有假?若是假的,我高炎定下半辈子跟他姓!”

高炎定将手稿一把推开,想来个眼不见心不烦,结果信封一角大喇喇地跳入他视线中,上头“玄正兄亲启”五个笔走龙蛇的大字想无视都无视不了。

原先他并不想拆这封信的,因为这毕竟是石衡先生写给祖父的,虽然祖父已去世多年,但随意拆看长辈信件始终是一件无礼又冒犯的事,并不可取。

可等翻阅完手稿的内容,发现了石衡那些失心疯般的荒谬言论后,高炎定便推翻了先前的想法,打算看一看,这个没有丁点史官风骨的人究竟在信里和祖父说了什么。

若有半点不妥,那这信也不必烧给祖父了,免得惊扰了他老人家地下的英灵。

高炎定三两下把信封撕开,将里头边角泛着微黄的信笺取了出来,一共十来张纸,洋洋洒洒地写满了字。

他脑海里不由地浮现出一位因对另一位多年未见且早已作古的老友过分思念,而积攒了无数未尽之言的垂暮老人形象。

“玄正吾兄:一别经年,弥添怀思。

遥想当年,你我朱颜翠发,少年得志,相识于帝京,至今已有六十余载。

而今我似风前残烛,你也飘然仙逝多年。

你曾说,天下之大,能倾心结交的好友不过两个半。我当初年少无知,单纯易骗,竟觉得能成为这其中之一乃今生之幸事,怪只怪我醒悟得太晚。

两年前,我著书遭遇瓶颈,愈发面似靴皮,本就稀疏的白发更加所剩无几。那段时日,我夙夜辗转反侧,连素日爱吃的醋芹都食不下咽,不过几日,便瘦骨嶙峋。我思来想去,皆为汝之过也。

当初你听闻我告老还乡后欲写一部杂史,不仅多次登门造访,还屡屡写信与我,希望我能为宸王写点公道之言。

承君一诺,至死亦守约。

近日,这书已在考虑收尾事宜,若再给我一二年,便能大成。等到了那日,即便病骨支离,我也会亲至云州将它烧给你,宽慰你的在天之灵,以此达成你我的约定。

为着宸王,这部倾注了我后半生心血的书,若面世,定会遭到严厉打击,恐怕连与我沾亲带故的,都要被牵连获罪。

也罢也罢,谁让我纯良心善,容易受人哄骗,才答应了你这桩劳什子的破事。而我也无妻无子,只有一个木讷的关门弟子,知道他的人寥寥,想来能逃过一劫。

你的后人看了这部书后,无外乎三种结果。一种觉得我欺世盗名,颠倒黑白,将之销毁,再把我这无二两肉的老头乱棍打出。一种如我所言,将书稿烧给你,面上漠不关心,也不去探究真伪,只当无事发生。一种便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大肆刊印,将宸王之事大白于世间。

若是第一种,我受些皮肉之苦事小,你得一不肖子孙事大。若是第二种,你高玄正的后人在我看来,也不过如此。若是第三种,你在天有灵便多多保佑他们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