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于弘业的颜面部皮肤可见散在点状出血点;衣服前襟上有口腔唾液流注后干透的痕迹,这是绳索压迫刺激颌下腺分泌增多所致;颈部皮下和肌肉组织出血,甲状软骨上角骨折,颈总动脉内膜横裂并伴有局部出血,这些都能说明他死于缢颈所导致的窒息。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把人勒毙后缢吊尸体的伪装自缢呢?”
旁观尸检过程的戚山雨问道。
虽然他非常信任恋人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不过身为刑警,他还是有义务要提一提这个最重要的问题的。
“不像。”
柳弈两只手都腾不开,于是朝放在一旁方便随时与缢沟形状作对比的编织麻绳抬了抬下巴:
“那绳子的绳结上,有死者的牙印和唾液斑。”
戚山雨顿时明白了。
作为“凶器”的麻绳直径相当粗,表面纹理粗糙,打结时比较困难,因此有人就会在系绳结时手口并用,用牙咬的来辅助打结。
如果是他杀,那么绳结上可能有死者的DNA,却不应该有死者的牙印和唾液斑,有了这个证据,“自杀”的可能性就远比他杀来得大得多了。
“还有,你看这里。”
柳弈侧身让开位置,让戚山雨站到自己旁边,“这条缢沟的边缘和缢沟下方都有明显的皮下出血和摩擦造成的软组织擦挫伤的痕迹对吧?”
他用镊子的尖端隔空点了点尸体颈部的缢沟,“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全都是受伤后身体自我修复产生的凝血块和渗出物,说明他上吊时人还是活着的。”
戚山雨懂了,“生活反应。”
“没错。”
柳弈弯起双眼朝戚山雨一笑。
然后他目光在遗体上梭巡一番,又补充道:“而且我暂时没有在他身上发现可疑的抵抗伤。”
现场没有第二个人的足迹,没有他人侵入的证据,没有抵抗或搏斗痕迹。
死者衣着完整,身上找不到抵抗伤,也没有遭到拖拽拉扯的迹象,还发现了疑似用来“垫脚”的翻倒的板凳。
最重要的是于弘业留在现场的那封语意明晰,内容完整的手写遗书。
技术组已经与于弘业店里的出入货登记本上的字迹对比过了,还搞来了他在街道办事处那儿留下的签名,虽然正式的鉴定书还没发出来,但他遗书上的字迹和书写习惯和日常文书上的并无差别,签名也是本人留的,故而可以认为伪造遗书的可能性非常之低。
再加上现在柳弈这边的尸检结果也支持死者是上吊自缢而死的,于弘业“自杀”的结论差不多就是板上钉钉的了。
“可如果是那样,为什么那黑衣人会刚好在28日凌晨出现在煜琇阁附近?”
江晓原积极参与推理,这时举起手,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如果不是巧合的话,那他又是去干什么的?”
第177章 6.Insidious-36
“文具店的监控有拍到嫌疑人出入煜琇阁吗?”
因为没亲眼看过那段监控,所以柳弈先向戚山雨确认了一下重点。
“没有。”
戚山雨回答。
文具店在煜琇阁的斜对面,监控无法拍到煜琇阁的正门,不过从男人移动的方向来看,他确实在于弘业的推测死亡时间段内从煜琇阁的那边往反方向移动,且脚步匆忙,肢体语言很容易给人一种“逃离”的感觉。
当然,只凭监控的内容,仅可证明那嫌疑人在附近出没过。
但他进没进古董店煜琇阁,在目前还没有发现有力证据的情况下,确实只能等到逮着当事人之后才能从他口中问出准信了。
于弘业的尸检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