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主犯,有从犯。
情节不一样,性质不一样。
若这些人的辩护人都是同一个律师,那你说,他怎么办才好?
都是自己的当事人,给这个争取,不给那个争取,合适么?
不光律师会为难,那些当事人多半也无法理解,哦,他给钱,我也给钱,凭啥最后他判得轻,我判得重?
此外,
这样一来,也可能会导致司法不公正的情况出现。
就拿这次的案子来说吧,
24个偷瓜老灯,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毫无疑问就是王福奎,再加上王顺安和朱大山,其他人其实基本都是被他们怂恿教唆的。
如果这些人的律师都是同一个人,那他站在王福奎的角度,就得尽量撇清自己主导身份,而站在其他人的角度,就要尽量把责任推给王福奎,说自己是被他蒙骗之类的。
这就很难。
所以,
才有了这么一个规定。
同案多名被告,不能用同一个辩护人。
必须得各自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这些律师的对手,除了公诉人之外,就是其他辩护人。
被告之间相互甩锅,自然就会互为对手。
所以王福奎等人都是各自找的律师。
不过,也有些头铁的,或者纯粹是没有法律常识的,又或者脑子拎不清的,压根儿就没有找律师。
当然,也可能他们没钱或者舍不得花钱。
反正确实有八九个老灯,没有找律师,他们准备自己为自己辩护。
或许在他们的心里,所谓的法庭辩论,法庭交锋,打官司这种事儿,就跟吵架差不多。
只要嗓门儿大,就能赢?
真的很刑啊。
....................
“哼!赵刚小子,你还有脸来?”
“我看你们一家三口,良心都被狗吃了!屁大点的事儿,揪着不放,你们也是真有出息。”
“就这点格局,活该你们一辈子发不了财。”
“我不就是拿了你们几个破南瓜,多大点事儿,至于这么斤斤计较?你这分明就是故意害我们!”
“我孙子要是因为这个不能考公务员,我跟你没完!”
“我呸!一家子畜生!”
“你们做这些缺德事儿,真不怕天打五雷轰,你们会遭报应的!”
“年纪轻轻不学好,一门心思害人,也不怕断子绝孙!”
“..........”
偷瓜老灯看到赵栋梁一家三口,顿时就搂不住心里的火,在那边唾沫星子四溅地骂骂咧咧了起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受了多大的冤屈。
可实际上呢?
这几个老灯才是那个丧良心的货。
赵栋梁气得攥紧了拳头。
年轻人血气方刚,哪里受得了对方这么指着鼻子骂。
当场就气得要爆炸了。
红着眼睛,嘴角抽动,呼吸变得粗重。
就要骂回去。
虽然不能动手,但骂几句总是可以的吧?
又不是受气包,总不能光挨骂不还手!
可就在这时,
赵刚却伸手拦住了他。
吵架,是最低级的还手方式。
尤其是面对补药碧莲的老闭灯,你骂他,对他的伤害太低了,反倒是他骂你,能把你气够呛。
这时候,就得转变战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