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吐痰=投毒?(1 / 2)

警察效率很高。

在接到林北报警后还不到二十分钟,就已经赶到现场。

而且不出意外的,又是熟面孔。

XX派出所民警王瑞鑫和徒弟小徐。

“我一听报警人在星河湾就猜到是你小子。”

打过多次交道,早已经是老熟人了。

王瑞鑫笑呵呵地指了指林北。

接着笑容收敛,表情变得严肃。

“怎么,听说有人投毒?”

“到底怎么回事?”

投毒可不是小事儿。

如果情节严重,可就是刑事犯罪!

以前叫投毒罪,世纪初刑法修正案取消了投毒罪,将其改名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这个罪,跟故意杀人罪,强歼罪等同为八大罪之一。

是危害非常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的恶性犯罪。

你想想看,一个村子百八十户人家,水源就是村子中央的一口老水井,结果一个死变态报复社会,往水井里投毒,会造成何等惨烈场面?

这个犯罪行为,极可能造成相当严重的危害后果。

所以处罚也很重。

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那可就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

听到涉嫌投毒后,王瑞鑫对这个案子态度非常慎重。

别说报警的是派出所常客&法院SVIP,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开玩笑。

就算报警的是个心智尚未成熟的小孩子,或者有过报假警前科的人,这次报警很可能是虚惊一场。

警方都不敢掉以轻心。

必须认真对待。

因此已经收到内部消息马上要提副所长的王瑞鑫,决定亲自出警来处理这个案子。

“王警官,小徐警官,你们跟我来。”

林北一脸无奈的表情,把王瑞鑫二人领进房门来到餐厅。

指着餐桌上的外卖说道:“你们看,这就是证据。”

小徐俯身瞅了两眼,又拿筷子轻轻戳了戳,脸上顿时浮现出嫌弃恶心的表情,向着王瑞鑫说道:“师父,好像是痰。”

“痰?”

王瑞鑫眉头微皱,看向林北。

后者道:“是这样的王警官,事情还得从三天前说起。”

“三天前我点了一份黄焖鸡外卖,结果外卖员送到小区门口让我自己出去拿,那我肯定不乐意啊。”

“我点外卖就是懒得出去吃饭,如果点个外卖我还得跑小区门口去取,那我还点外卖干啥,不如直接在小区门口吃了。”

“结果............”

林北把他跟外卖员之间的不愉快,从头到尾讲述了一遍。

接着道:

“我给了差评,没想到外卖员找上门来,让我撤销。”

“那我当然拒绝脸。”

“他堵门口骂了好一阵儿才走。”

“但很快又打电话过来,再次遭到我的拒绝后,气急败坏地放狠话,威胁我说知道我住哪,还说让我晚上睡觉别睡太死。”

“哦对了,他还说什么逼急了之类的话。”

“不过我也没当一回事儿。”

“接下来几天倒也无事发生,今天我又点了份外卖,正好又是他接单配送。”

“结果拆开后我就发现不对劲,如你们所见,这份外卖里,疑似有痰。”

林北满脸气愤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