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一楼很热闹,三人从饮品店出来后,又去了别的店里。
方以恒落后几步,他几乎克制不住自己,只是一直观察着她。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自虐行为,他想看看,别人究竟在她身上留下过多少痕迹,她究竟改变了多少。
她步伐轻快地越过了曾经她最爱逛的精品店。
看都没看一眼。
在方以恒的记忆中,每次放学后她最喜欢逛的就是精品店,只当那里是快乐天堂,对什么都充满了兴趣。喜欢在镜子前试戴宽檐帽,还会冲他回头比剪刀手。
她总是盯着那些瓶子漂亮的香水,还会喷一下试用装,眼里有光地问他,方以恒,好不好闻?是不是很香?
她最喜欢的还是造型别致可爱的护手霜。
冬天的时候书包里起码有四五支,用腻了一支后就扔给他,狡黠一笑,方以恒,你也要好好保养你的手哦!
可是,她现在经过这种店面,她竟然看都没看一眼,更别说再进去看看。
走了几步后,孟听雨进了一家装修简单的店铺。在方以恒沉默的注视中,她动作娴熟地试闻那些香氛,跟导购交流也丝毫不怯场,好像对这方面了如指掌。他看她,越来越陌生,他甚至都快找不到过去那个孟听雨了。
孟听雨前世很喜欢买各类香氛用品。
刚重生的时候是没有条件,现在大半年过去了,她的存款越来越多,自然会想要延续之前的兴趣爱好。
兴致上来了,买一点也可以,她现在可以供得起这个兴趣。
付了钱后,拿着导购包装好的精致香氛,唇角还带着笑意,眉眼轻快地跟方以恒还有章一鸣说道:“你们有没有想买的东西?”
章一鸣凑过去,很黏糊地撒娇,“姐,是不是你买单?”
孟听雨扬了扬下巴,很骄矜地点头。
小有存款,当然可以挥霍一下。
不然赚钱有什么乐趣呢?
方以恒站在一旁凝视着她。他才发现,她真的变了很多很多。
他竟然才迟钝地察觉到。
曾经她最喜欢穿的就是短袖牛仔裤,俏丽又干净,她也说这样穿最舒服。可是几次遇到,他再也没见她那样穿过。
今天她身穿宛如湖光绿色的连衣裙。
剪裁简单却得体,裙摆熨烫得不见一丝褶皱。一眼看过去,在这炎炎夏日,干净清爽又得体美丽。
比起青涩的高中时期,现在的她含苞待放。
是谁改变了她。
不过才短短一年多……不是吗?
越观察越心惊。直到他们来了餐厅,三杯饮品放在桌子上时,方以恒视线掠过又顿住,他眼里已经不见一丝笑意。以前的她每次喝奶茶喝饮料时,总会习惯咬吸管,现在她面前的那一杯,吸管头没有被咬的痕迹。
逛得有些累了,孟听雨下意识地抬手去捏脖子。
前世因为忙工作,她跟同事们
都一样,颈椎有些问题。当时一个后辈还在自嘲,不过二十多岁,什么颈椎病腱鞘炎、甚至腰椎盘突出都找上门来了!
孟听雨是从三十六岁重生而来。
很多细微的习惯,是她更改不了的,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她有了这些习惯以及小动作。
抬手看去手腕上的时间,她皱了下眉头。
现在正是吃饭的点,估计上菜也会很慢。
等服务员送上菜单纸,方以恒跟章一鸣都不爱点菜,这个任务只好落在了孟听雨身上,她用服务员给的笔在后面划钩,然而这支笔没墨了,根本写不出字来。服务员要去换笔,孟听雨连忙道:“不了,我有带笔。”
接着,她从包里拿出一支钢笔。
方以恒垂下眼眸,掩饰了眼里的悲凉。他知道她的脚步不会为他停留,他以为自己可以接受,可真正地直视别人或者说是时间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时,他钝痛难忍。
……
殷明跟王远博正在吭哧吭哧搬着桌子往楼上走,一边走一边破口大骂,“我算是被你们俩坑了!你说我贱不贱啊,怎么就答应跟你们同流合污了呢?”
“徐朝宗这个周扒皮,你说他是不是抠门到家了?明明也有钱,他倒好,电梯房不租,非要租步梯房!还是五楼!!”
王远博气喘吁吁地,“你少说几句好不好?”
其实他也想不通。
他觉得徐朝宗有毛病。
当时看房子的时候,明明二楼就有空屋,但徐朝宗跟着了魔似的,非要五楼的这一间。这不是有病是什么?二楼难道不比五楼好?现在好了,搬个家都得自己来。
徐朝宗租了这两室一厅作为自己的工作室。
虽然目前这个工作室只有三个人……
“他倒知道偷懒!”殷明懊悔不已,“我是脑子抽了才答应跟你们一起干!!”
他去网吧上网不香吗?
王远博的嘴,骗人的鬼。当时他就被忽悠着,傻乎乎地点头答应了,现在回想一下,王远博不是在给他画大饼是什么?
还什么跟着徐朝宗干,以后有钱了自己开个十家八家的网吧玩个够?
吹得天花乱坠,好像徐朝宗未来会变成身家百亿的大老板……而他也会顺带沾光,不说身家百亿,身家过亿一点问题都没有。
他现在就想摇摇头,是不是脑子里进了水,不然怎么会被这种牛皮打动?
“王远博你误我!”殷明咬牙切齿地说。
王远博:“……”
徐朝宗回来时,殷明跟王远博正在沙发上躺尸。他打包了三份喝的,殷明跟王远博一跃而起,三个人也不讲究,坐沙发的坐沙发,蹲地上的蹲地上,一边喝东西一边聊着该怎么布置这里。
徐朝宗环顾一圈,目光里有着淡淡的眷念。
为什么非要选这间?
因为他曾经跟孟听雨在这里住了快两年。好像回到了这里,当初的心情也都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