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0 章(2 / 2)

李豫随即擢复傅则安为文学博士,又召见他在中斋中见了一面。

无人知道君臣二人谈了什么,只是傅则安出宫时,袖中多了一道密而不宣的圣旨。

他回到太学府,宫里随即便来了御前黄门,宣读傅郎君复职的圣谕。太学里的一众祭酒与太学生听后大吃一惊。

待弄清前因后果,有人忍不住讥讽起来:

“恭喜傅博士啊,写了那种钻营圣心的檄文,一朝又鸡犬得道了。那庾氏,其罪虽罄竹难书,可阁下到底是与太子总角结交,情谊深重。而今一见东宫没落,便唯恐落于人后地落井下石。好啊,好令我辈佩服!”

一身白头黑袍的傅则安神色平静,任人言说,不与争辩。

太学生们含酸的含酸,挤兑的挤兑,有多少是真正不屑傅则安人品的说不准,却十个里有九个都是暗恨自己:怎么他们就没想到这个出风头搏陛下青眼的机会呢,反被姓傅的抢了头筹。

还有人不依不饶,勾唇讥笑:“好一个‘江离公子’,这等两面三刀翻脸无情的本事,我看该是江左第一伪君子!”

傅则安淡淡看去一眼。

说话之人,原是当日在太极殿外,被卫觎踩在脚下碾断了骨头的膏粱子弟,伤好后成了高低肩,形容猥碎。

傅则安面上依旧不见怒色,静了静,低声道:“江左第一伪君子,这个名号,我认下了。”

他没有理会众人的眼光,径自离开太学,回到秦淮南岸寄住寺庙中的小木屋,开始收拾远行的包袱。

他意料到簪缨在此事了结后,不会再在建康久留,她不喜欢这里的浮华虚伪。

鸟儿破了笼,是要振翅高飞的。

所以他在宫中时已向陛下请命,托辞想编一部大晋朝的《山水志》,欲前往各地州郡采风。

陛下许是被他的一头华发所动容,看着他的眼神有些怜悯,准了奏请。

他没护过阿缨什么,这是她第一回出远门,他想远远地陪她一程。

傅妆雪就站在逼仄的屋角,含泪看着这一幕。

自从她被火玉佩烧伤腰部,抬回木屋后将养近两月,才不淌脓水结了疤。

可那块留在皮肤上比巴掌还大的丑陋伤疤,注定要跟着她一辈子了。

傅妆雪平生最珍惜的两样东西,一是自己的容貌,二便是她那一身细白如乳的好皮肉,而今白璧生瑕,她每次

() 看到都伤心万分,无从疏解,整个人都干瘦黯淡了许多。

眼见兄长收拾包袱,她哀愁地泣问:“阿兄要去哪里,要撇下我吗?阿雪就只有你了,阿兄走了,我便活不下去了……”

傅则安简单地装了几件衣衫,背对着她,淡漠道:“我写了份东西给陛下,恐惹怒一些人,会来找麻烦,托人送你去会稽郡,那里有我信得过的旧友。你活不下去比活得下去,要难些。”

傅妆雪哭着说,“寄人篱下地活下去吗?阿兄,不,我不愿意!你为何要如此狠心?”

她忽然灵光电闪,哪怕对外面局势一窍不通,也直觉出什么,“——阿兄是不是要去找簪缨姊姊,何以如此偏心……我才是你的亲妹妹啊……”

傅则安目光沉寂,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

“嗯,以后不会再有偏心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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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小长干里的一幢瓦房院子里。

沈阶看着放在地上的三箱赉赐,与面前锦袍中年男子平静对视,狭长丰俊的眼中隐生锋芒。

来人自称是王丞相府中的长史,贵足踏践地,从矜贵的站姿上便可看出一股子纡尊的劲儿,抬举地半笑道:

“我家府君近日听门客推荐了一个秀才,名叫伦云方,虽无品阶,然丞相爱才,今破格收在幕下,供府君驱策。这位伦郎君呢,又向府尹推举了郎君你,极力言说郎君是大才之人,这不,府尹命某礼贤下士,郎君这便与家人交代一声,随某去丞相府吧。”

沈阶听到伦云方的名字,静了一瞬。

伦云方的确是自己的朋友,然而中年男人这番话,他一个字也不信。

什么礼贤下士,堂堂一个日理万机的丞相,岂会把时间浪费在他这种无名小卒身上。

无非是庾氏母子倒台后,王氏对暗中促动此事的女郎有些忌惮,想是打听出了他在为女郎出谋划策,便想挖他去做个入幕之宾。

任不任用的无所谓,只要把他留在眼皮底下,便能少了无谓的担心。

沈阶只说了一句话:“家母好静,走时记得把东西带回去。”

长史心中嘿了一声,这年轻小子说话连婉拒都算不上,嘎嘣脆地就把他给撅了回去——他是不是没听明白,自家可是丞相府的人!

长史皱眉提醒道:“郎君可别错听了,府君特意交代了,郎君只消投效,府君便保你直接做治中从事,那可是正五品的官!”

说着他近前一步,压低声音:“府君还道,郎君若当真心志高远,与其屈就于一个弱质女流的石榴裙下,一世成不得大气候,不若,择良木而栖。”

沈阶身上穿着洗旧的青衫,脸色也像衣服一般寡淡,清冷地看着不速之客,“不送。”

这位王府长史临到出门,都觉得这小子的脑子被驴踢过,放着这样旁人求都求不来的大好机会,却不懂珍惜。

沈阶却想,什么样的忌惮,能让视上品无寒士为理所应当的丞相,出手便许他一个五品?

是觉着在庾氏与太子倒台这件事上,他是计策主谋,而女郎不过依计而行,所以言语间不乏对女郎的低看,却不惜绕这么大的弯子来纳入他彀吗?

这些人不会知道,在调查沙门内幕与办西郊花宴等诸多事上,皆是女郎自己拍板做的决定。

有时候,她流露出的那种果敢与灵光一现,让沈阶都心生意外。

身量瘦削的青衫郎抬起头,笑望澄碧秋空上缱绻的白云。

任何小觑女郎之人,最终都会吃亏啊。

他立在院子里走了会神,进屋告诉母亲,“娘,孩儿可能要出趟远门。”

沈母闻听,忙问何往。沈阶道:“孩儿效力的那位女君,近期可能会离京。”

沈母迟迟地应了一声,说道:“食君之禄,分君之忧,这是应当的。”

“不过……”老人想了想又问,“此前听玉儿说,那位女公子是唐夫人之女,那么此番离京,当是从商去吧?玉儿你,不是一直以出仕为念……”

沈母并非觉得行商有何低廉,而是她自己的孩儿她知晓,自会识字开始便发奋苦读,寒暑不辍,平生的志向便是入朝为官,让一身才学有用武之地。

那位女公子不是公门里的人物,若离开京城,当是与庙堂无缘了。

沈阶在慈母面前,目光温煦,有些像春初时竹竿上发出的细芽,隐见傲骨之姿,却并不刺人。

他像是给母亲解惑,又像对自己说:“女君气象高远,什么都已经具备了,唯独没有野心。我白衣默望,一无所有,只有一颗野心。”

也不知沈母听懂没有,总之不再多问了,起身絮絮叨叨地去给游子准备行囊。

沈阶愧疚又温暖地望着母亲的身影。

眸光却绽射出与无与伦比的攫锋与璨亮。

呵,区区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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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日上三竿,沈阶和母亲知会后,一如往常按时来到新蕤园。

正巧碰见檀顺在庭院里缠着簪缨撒娇。

“你要赶阿宝走?让我一个人回吴地去?昨晚发生何事阿姊也不肯告诉我,今日又要赶我!缨姊姊,相处这么久,你还拿我当外人呢!”

其实少年的语气里有些气急败坏,但是又忍着不舍得跟簪缨发脾气,所以那片黏腻可怜的声调,在沈阶听来,便如撒娇。

昨晚何事……

沈阶不由向池边浓盛阳光下的簪缨望去。

她在哪里,哪里便如同多了一道令人无法瞬目的亮丽风景,沈阶的注意力每每便会被吸引过去。

何况,今日簪缨身上新换的孔雀蓝裙,端丽明雅,是沈阶看过最好看的一种蓝色。

视线上移,他看见了女郎微肿的眼皮,心弦轻动。

簪缨正被檀顺闹得脱不开身,见到沈阶如见救星,忙道:“我与沈郎君谈些事,一会儿再同你说。”

檀顺眼中犹怨念不去,围着簪缨一步三哼唧。

簪缨只得无奈道:“不是赶你,是你在我这里被拘得无趣,你生性活泼,没的平白耽误你。待我去吴中时,也会找你这个东道带我游玩啊。”

说完,她动作生疏地在檀顺肩上拍了下,“阿宝,听话。”

她对如何能哄好檀顺,已有一定的经验了。果然檀顺被安抚以后,虽仍有几分不快,却还是勉强笑了笑,听话离去。

转头时,还因簪缨唤了他的小名,那双琥珀色眼瞳里露出几分傲娇与得意。

簪缨轻吐一口气,转望气质内敛的沈阶,心道,幸好此君性情不比檀顺跳脱,年轻却不失稳重。

她掩住满腹心事,正色说道:“阿玉,我月底之前不出意外的话,准备离开建康城,四处走走。此后庙堂上的事,便与我无关了。我知你志向不在于野,还是那句话,你要入仕,我想法子为你推介,也算共事一场,善始善终。”

沈阶静静地听完,看不出意外的神色,只是声音低沉下去:“女郎不要我了么?”

簪缨轻怔。

他的神态与檀顺毫无共通之处,可为何那语气,让她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