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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说,每次只要我在对局之中遇见这玩意,我都会直接原地尖叫飞天,基本没几次能逃过他的追杀。

当然了,这家伙实际上比起杀人更喜欢玩弄猎物的感觉,所以有的时候他甚至会蹲下来帮我们修机子,偶尔也会在三个人被恶灵吞掉之后把我扛到已经打开的地道前面,让我在地上像条虫一样的爬进去。

还好我这辈子应该是遇不上这家伙了。

我套着黑色的裹布在原地蹲了下来,隐藏在角落之中,那群抢匪的声音越靠越近,很快就发现了逐渐变大的抽泣声,“还有个小鬼?”

伴随着没有任何掩饰的脚步声,抢匪一边将手上的手|枪摁在珠宝店店员的脑袋上,一边押着他加快脚步朝着拐角的方向飞速前去,经过我蹲着的柜台边时甚至都没费心看上两眼。

很快的,独属于孩童的尖叫声就从不远处的拐角后响起,被控制着的珠宝店店员似乎是在这个时候燃起了细微的正义感,试图阻止抢匪把那个小孩子从地上拎起来,随后吃了个枪托之后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进入了隐匿模式,追随着方才抢匪路过的道路而去,脚步声在刻意放慢的速度下完全消失,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正在斗篷跟面具下轻轻响动。

拟态成为杀手的感觉很奇怪,我没有独属于他进入黑雾之前的记忆,但就像是本能一样,我知道该怎么踏步才能隐藏所有声音、知道该怎么举刀才能一击毙命。

在这一瞬间,我就是他。

我无声的跨过拐角,身下破烂的黑色裹布像是蛇一样划过昏迷不醒的珠宝店店员,沾染上他的血迹,在地面上拖拽出隐约可见的踪迹。

阴影给了我完美的隐匿空间,然而当我面前的小孩子惊恐的尖叫时,那个无知的抢匪却以为他是被自己给吓到,有些得意的笑了出来,“小鬼,你的──”

我伸出手,包裹在黑色手套下的手掌似乎蔓延着无尽的力气,我可以轻易地扼住抢匪的喉咙,将他脆弱的颈骨给折断,像是拗断一根可怜的筷子。

但是我没有。

我只是伸出手,在抢匪的肩上轻快地点了两下。

那人下意识的回过头,我在他面罩──那种典型的黑色抢劫布巾头罩,说真的,这是什么经典抢劫电影吗?──下方的那双黑色眼睛中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就好像回到了佛罗里达州湿热的午后,黑色的裹布、白色的哭脸面具。

我是丹尼·约翰逊。

我是鬼面。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那抢匪尖叫的像是我手上的刀已经捅进他的肾里了一样...哦,等等,我确实已经捅进去了。

“你好,亲爱的。”我轻快的开口,模仿着当初那死家伙调戏我时候的样子,“真高兴能看见你……这地方是你的肾吗?”

第3章 第3章

提姆·德雷克在经历他普通而又充实的一天。

这包括了出差间隙到商场进行人类必要的咖|啡|因摄入,然后在人才济济的纽约遭遇必经的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