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得一愣,以为是要被责怪,一时有些惶恐:“也没有很多,厨房的食物不多,我只用了不到一半的面粉,小羊排全用掉了,要是有菜根,还能少用些肉。”
“我觉得也没有很浪费,虽然是有点……”
“不浪费。”狄霄否认道,“很好,公主做得特别好。”
“这样吗!”明窈顿时高兴了。
狄霄实话实说:“我曾在大越边城买过肉包,一顿饭就吃了十七八个,我以为公主的也是,但才吃了四个就差不多饱了。”
他是说羊肉包顶饿,可明窈却少想这些,她仍记着初心:“那首领是喜欢了?”
狄霄坦诚道:“喜欢。”
话音才落,只见明窈眸子里沾满了笑意,她忍不住翘了翘脚,将装有羊肉包的粗碗推到狄霄身前:“喜欢就多吃点,以后我还给你做!”
作为冠京城里有名的才女,明窈受到的称赞不知凡几,她也早习惯了他人的赞喟,更养出一颗波澜无惊的心,可奇怪的是,她莫名想听见狄霄的肯定,一次两次,便是次数再多,仍能从心底漾开激动。
狄霄垂头静默半晌,低声说:“嗯。”
他未说的是,比之羊肉包的鲜美,他更痴恋等在毡帐里的人。
偌大一定毡帐,终于不单纯是冷冰冰空荡荡的居所,终于也有了能让他牵挂留恋的人。
明窈看狄霄的面容渐柔和,不知想到什么,几次欲言又止,好半天才小声嘀咕一声。
“什么?”
“我说,你我已成亲,还总是叫公主首领的,是不是不太好。”明窈努力把一句话说完整,她与狄霄直直对视着,殊不知她藏在袖下的手早就紧张得拧在一起。
好在狄霄没多想,他只是问:“那叫什么?”
在大瑜,对内宅妇孺的称呼无非夫人娘子,明窈听过不少,了解也不少,像那情谊深厚的长公主夫妻,驸马便称呼长公主为怜娘。
明窈也曾羡慕过寻常百姓家的你侬我侬,甚至不知羞地幻想过未来夫君会如何唤她,谁知意外频生,她来了塞外,丈夫张口闭口全是公主。
想到这里,她面色变了又变。
看明窈不说话,狄霄皱了皱眉,沉思片刻,张口道:“媳妇儿。”
“啊?”明窈没听清,“什么?”
“媳妇儿。”狄霄似是有了经验,嘴巴一张,不见分毫勉强。
明窈这次听清楚了,待回神,却是浑身遭了雷一般。
这个称呼——
她挑不出错,可也没办法坦然应了。
面色几经变幻,明窈忍不住扁了扁嘴,小声嘟囔道:“还不如叫公主呢。”她说得轻,帐外正好有寒风呼啸,将她的话音尽数消了。
话虽如此,她眼尾染了一抹赤红,耳朵红烫红烫的,从狄霄开口,她嘴角的那抹弧度就始终没下去过。
狄霄不似她心思敏感,自觉寻到了合适的称呼,也满足了明窈的要求,他快速收拾了碗筷,再回来便催着明窈快些休息。
明窈一切随他,眸子亮晶晶的,直到躺下,心头还时不时地颤动两分,在嘴边含了许久的名字脱口而出:“狄霄!”
“?”狄霄愣住,眉头不自觉收紧,只觉这两个字眼又陌生又熟悉。
他是拔都儿部的首领,哪怕年纪再小,旁人也多存了两分敬畏,敢直呼他名字的寥寥无几。
他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人叫过他了。
说来也有意思,明明结亲的是他俩,可不管是明窈还是狄霄,都是从旁人嘴里得知伴侣的名字的。
“你——”他声音微顿,似涩似哑的,总之没有欢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