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二十四章(2 / 2)

自己是不是缺乏父爱呀?林斐想。

傅施阅低笑,摸摸他柔软的头发,“小甜糕,现在还生气吗?”

“生气。”林斐抬起眼,一口咬住眼前的下巴,不轻不重地磨磨牙泄愤,“罚你和我约会,你掏钱,我打车来你们这一周零花钱都没了。”

一墙之隔的玻璃门外,尚未完成工作的几个人,如不是碍于傅施阅还在这,会立刻拉个小群,原来傅总并不像看上去不近人情,这会多柔情蜜意。

只是……这看着也太嫩了吧?

灯光昏暗的清吧,晚上□□点,是人气最旺时刻,台上歌手抱着吉他有气无力的唱民谣,不同酒吧灯红酒绿,暧昧涌动,这儿看上去干净雅致。

静谧角落卡座,林斐拿着菜单噼里啪啦点一桌酒,“傅叔叔,喝酒吗?”

“喝得少,乙醇伤脑。”傅施阅看着他熟稔的动作,很是随意地问,“你来过这?”

“来过啊,以前和周勉。”

林斐头也不抬,看着菜单,“周勉唱歌很好听的,他经常上去唱几首。”

服务员见缝插针,热情推荐,“你要不要唱?我给你预约。”

林斐犹豫,看向坐在对面的傅施阅,点点头,“好啊,我男朋友今天过生日,我唱首歌给他庆祝。”

绝对不放过任何一个撩骚机会。

傅施阅微怔,眉头稍拧又松动,如果不是林斐提起,已经忘了这件事,“谁告诉你我的生日?”

“你默认你是我男朋友了。”

林斐抓住漏洞,从书包里拿出精致的小蛋糕,点上一根蜡烛,笑的两眼眯起来,像个小狐狸似的,“傅叔叔,生日快乐呀!”

橘色烛光跳跃在他脸上,亮斑闪闪灭灭,如同蝴蝶在震动翅膀,飞过的睫毛纤长漆黑,少年笑容灿烂明亮。

傅施阅微眯起眼睛,静静看着他。

“看我干嘛?吹蜡烛许愿呀。”林斐双手捧着蛋糕,递到他面前,“我知道你不想过生日可能和家人有关系,可是我喜欢你,今年不想让你那么孤独,如果你介意,就别把它当生日蛋糕,当成普通蛋糕就好了。”

傅施阅倾身吹灭蜡烛,声音很低地说,“谢谢。”

林斐放下蛋糕,煞有介事地道:“你没许愿,浪费这个许愿的机会多可惜,我帮你许一个。”

傅施阅觉得好笑,生日

与他而言,毫无特殊意义,如果说有,那代表的是不幸和诅咒。

至于许愿,有人对着蜡烛许愿,有人对着流星许愿,还有人对着菩萨许愿,除了短暂的心里安慰,想不到任何实际作用。

林斐认认真真想一阵,单手撑着下颚,淡蓝色的灯光里傅施阅的脸隐隐约约,这一刻,林斐难得真诚坦然。

“希望你能爱你所爱,求你所求,听从你心。”

台上的歌手唱的如痴如醉,吉他弦音轻弹,林斐的声音如同淙淙泉水,悦耳又沉静,傅施阅低低笑了,来到这世界第一次过生日,也第一次听到离谱的生日祝福。

很傻瓜,意外的可爱。

服务员来请林斐上台唱歌,他平时除了学习就是学习,会唱的歌很少,在公共场合开嗓次数屈指可数,上一回是小学被老师抓壮丁,在六一儿童节晚会上独唱,足以可见,他拿下傅施阅的毅力与决心了。

有志者,事竟成。

翻了手机听歌APP歌单,选定一首,发给乐队吉他手,林斐把握不大,不求出彩,但求别出丑。

林斐跨上舞台正中高脚凳,曲膝踩着踏脚杆,另条长腿随意摆着,握着麦克风,试试音。

白色的灯光明亮刺眼,舞台下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清,省的紧张了。

台下情侣友人,又或单身买醉,齐刷刷看向他,在清吧里见到学生面孔着实新鲜,长得足够好看,算不上一眼荡魂,有种独一无二的青春气韵,眉眼每一处都恰如其分,处于半熟不熟的分界线,如果熟一点,会少几分纯挚易碎感,如果再嫩点,就会变得幼稚,反倒像个小孩子。

林斐唱歌的声音与平时说话不大一样,低几个度,如同情人在脉脉低语,这首原本就暧昧流淌的歌,欲欲的感觉更盛。

傅施阅端着威士忌杯,指尖敲着微凉的玻璃,直到落在林斐身上的眼光越来越多,周围的议论声隐隐约约钻进耳朵里。

都是男人,甚至不用思考,他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眼里温度越来越低,降至冰点。

一首即将结束,视线逐渐适应光线,林斐目光穿过人群,看向角落卡座里的男人,双手把着麦克风,慢悠悠唱完最后一段。

“谁来烧热我眼睛的黑色,谁能逃得出我的催眠,我会让你心甘情愿,把一切都给我,只要看着我的双眼。”

那些看着林斐的人,追随他的目光落在傅施阅身上,不羡慕那是假的,能把到这样的极品,这位大哥什么时候开班?

有好几秒,傅施阅有些出神,口袋的手机嗡嗡作响,隐藏信箱躺着陌生人的未读信息。

【陌生人】:酒店的老板认出我了,他一定会报警的!

【陌生人】:救救我!

傅施阅指腹慢条斯理地在屏幕敲击,仿佛事不关己,一字一字阴冷森然。

【你有两条路。】

【一,身败名裂,妻离子散,不但你有牢狱之灾,你的妻子孩子人人唾弃,永无宁日。】

【二,去死。】

敲完最后二字,他低下眼,眉眼冷淡,没有任何情绪起伏,毫无兴趣的退出隐藏信箱。

手机上方一条微信弹出来。

来自好友程则的消息。

“傅总,你公司有八卦啊,听说你有个小情人?”

“你是不是谈恋爱了?谁啊?铁树都能整开花了,让我见识见识呗!”

程则友情提醒,“你可千万别爱上,现在的小朋友聪明得很。”

傅施阅合上手机,没理会,林斐大步跑下舞台,像夏天的风掠过众人,一头栽进他怀里,小鹿眼又黑又亮,闪着期待,“傅叔叔,好听吗?”

西装外套罩在他头上,脸蛋遮的严严实实,任谁也不能窥探,林斐想要扒下来,傅施阅一手摁住,漫不经心地说:“太吵,没听清,以后别再这种地方唱歌。”

真可笑。

谁会爱上自己的宠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