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动过罢?”
她曾设想过,若当初冯元足够气愤,没准就将她的屋子掀了个底朝天,把所有东西都乒乒乓乓地砸了。她深怕一会推开房门,看见的是一室狼藉。当初走时将富贵当浮云一样毫无留恋不舍地拨开,可这次她回来了,那么当初弃如敝履的一切就变得弥足重要起来。
她爱的耳珰、被肌肤养得水头饱满的玉镯、冯元给她挑的小鱼步摇,她希望统统都在,完好无缺。
春巧听见她问,瞬间忘了方才被捉弄的事,笑得一脸得意,朝她扬了扬下巴清脆着嗓子邀功道:“都没变,奴婢日日都会洒扫,不让旁的小丫头动手,唯恐将姨娘的物件挪地方了,你进屋看看就知道了,准得夸奴婢一声勤快懂事呢。不过啊......”
想起甚么,她有些惋惜地轻叹口气:“姨娘不在时,有日老爷喝醉了,也不知怎么的气上来,就把床上那对鸳鸯枕给摔了,磕掉了个角。之后老爷本想让人扔了的,之后翌日一醒来,又让德冒小爷给捡回来了,去铺子打了块玉将那块角补上了。虽说也没差太多,可还是怪可惜的。”
绿莺默了默,她能猜想到冯元的气愤,没将她千刀万剐,还能将那枕头拾回来已经不错了。她笑着摇摇头,转动脖颈时,却见秋云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
她想起那日山上遇袭一事,秋云手臂受了伤,流了一滩血,自己那时候因为菱儿远嫁,对冯元充斥着满腔怨气,与他针锋相对大肆争吵,期间也没顾得上与秋云说几句话,只扔她一个人孤零零养伤。难道是她一直没缓过来,也被梦魇侵袭?
想到这里,绿莺顿住脚,侧过身郑重地看着秋云,握住她的手,一脸坚定地笑着道:“都过去了,咱们都好好的呢,菱儿在草原没准正吃着篝火烤全羊,我也回来了,你的伤也全好了,全都没变,都好好的,咱们所有人以后也能更好。”
秋云一怔,奇怪地眨眨眼,可仍是觉得姨娘说得对,便也跟着使劲儿点点头。不过,点完头,她仍是将忧心之事说了出来:“嗯,一定会越来越好的。不过......奴婢要提前跟姨娘提个醒,咱们这来了个碍眼的,姨娘看了可千万别气啊,气坏身子可就便宜那小蹄子了。”
春巧不禁想懊恼地拍脑门,刚才就想跟姨娘说的,怎么把这件大事给忘了啊。与秋云对视一眼,两人皆是满面愁容,那人来头不小,眼见着要如蝗虫过境一般瓜分姨娘宠爱。这男人的宠爱可不是鸡下蛋一样源源不断,那可是越分越少。先头还是来一整月,之后有了新人,一月里来半月,然后是几日,再后来可能是几个月,最后是一辈子。
可是再护短,再心向着自家姨娘,春巧也知道轻重,忍不住提醒绿莺:“姨娘啊,识时务者为俊杰,人家既然有后山撑腰,连太太都要退避三舍,咱们也别跟人家硬碰硬,就当她是狗屎,不看不理就得了,吃甚么咱也别吃亏。”
“对了,咱们老爷升官了,已是从三品了。”
秋云叹口气,无奈道。她想让姨娘看开些,男人嘛,又不是光脚的泥腿子,有俩小钱儿的,谁不想左拥右抱的,更别说老爷这种位高权重的人了。冯府的后院也不算乱,一个巴掌就能数过来的人,可今后就不知了。可话虽如此,不嫉的女人太稀少了。
“来人了?”绿莺望着冯元的背影,呆呆呢喃。
他又有了新人?她忽然感到心里一阵空落落的,像是被一只巨大的手掌,五指张开,刷地伸进她的胸腔,再一收紧,噗呲一声将血淋淋的心生生地给挖了出去,只留下一具空荡荡四处漏风的躯壳。
看似这场出走没改变太多,没有反目成仇、没有血腥杀伐、没有相忘江湖,只不过改变了人的内心。从前看不懂的、不明白的、执迷纠结的,全都有了救赎和出口。看似只是微小的变化,只在绿莺的心内生根发芽、沧海桑田,外人无从得知。可就这么若有似无的变化,带来的却是巨大的后坐力。
从前她是甚么,又把自己当做甚么,冯元有没有新人又与她何干;如今她是甚么,见了冯元宠别的女人,她又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