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从小,就并没有什么“邻居”的概念。
虽然小学课本上都要背什么“邻居胜似亲人,远亲不如近邻”的俗语,但那天放学后,我在我家的山头上,拿着望远镜对我家隔壁几百米开外的“近邻”观察了很久之后——
我悟了。
有事还得打110。
就这距离,只要我不在家里搞原子弹核爆,我的邻居压根发现不了任何动静。
就连万圣节,我们几家小孩也都是得司机开车去一家一家要糖果,还有无人机帮忙拎东西,一切非常高科技。
我哥说,你们属于赛博闹鬼。
我:……
呵,小儿科。这算什么赛博闹鬼,哪天我的porxxxx网站的浏览记录被人发现了,这才叫赛博闹鬼。
……不过话又说回来,鉴于我家跟邻居家的距离,已经我邻居们十天半个月出去度假不回家的特性——这是我第一次真正自己拜访邻居,还有点新奇。
“哇,这个家真漂亮,跟我家完全不一样耶。我带了点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我把两瓶红酒抱在手上,换了鞋,走进去。
“打扰了,我把酒放在哪儿比较好?”
“来,给我吧。”
里昂从我手中接过酒,他目光扫过标签,停顿了一下,有点惊讶,唇角弯起来,
“你品味很好。”
谢谢你工具人贺枕流。我的钓男人有你一份功劳。
我面不改色地应了:“这是专门挑的。听说教授很喜欢好酒,登门拜访得投其所好嘛。”
“你对酒很有研究?”
“一般一般,略懂。”
里昂微微一笑,鼻梁上的小痣很温柔。
他拎着酒,道,“你先去餐厅吧,我马上就过去。”
“好。”
估计教授已经坐下了,我顺着走廊,也走了进去。
明明是隔壁的公寓,布局跟我一样,但里面的摆设装潢却跟我家完全大相径庭。
不过,不愧是法学教授的家里,一整面墙都是高耸的书架,各类书籍琳琅满目,还有不少其他语言的书,简直像是走进了个小型的图书馆。
走进餐厅,白色蜡烛点着火光,银质餐具反射出银亮的光芒。我走到大理石长桌尽头,低下头,陷入了沉思。
我看看左边的刀叉,又看看右边的刀叉。
总共……两副餐具。
这是什么意思?
有人要用手吃?
我退了几步,又退回了客厅。
客厅空无一人。
“那个,里昂——”
我又走回来,转过身的时候恰巧撞入一个胸膛。
“加栗,怎么了?”
他穿着松垮的衬衫搭配深色毛衣背心,领口微微敞开,露出性感的喉结。
黑发男人笑着问我,“都进来了,怎
么不坐下来?”
我被他扶着肩膀,按到了位子上坐了下来。
他开了酒,顿时浓郁的红酒香就充斥了室内。
“你送来的酒很好,沉淀35年的香气。”他说,“波尔多拉图最好的红酒之一。”
酒液滑进高脚杯的杯璧,澄澈甘红的液体晶莹,“甚至不需要醒酒。”
我泪目。
这逼装的,我好羡慕,下次我也背。
我眼睁睁看他给我的杯子倒了个底,连忙喊停:“可以了可以了,就到这儿!”
“嗯?”
“我明天期中考试。”
“是吗?那是不能多喝。”里昂一笑,他听话地停了倒酒的手,将我的杯子推到我的面前。
“陪我一起就喝这么多?不然,只有一个人喝这么好的酒,太浪费了。”
我:“……”
这个男人,好会说。
我勉强估量了一下杯子里的酒量,堪堪点了个头。
还行,红酒度数不高,这么点最多迷糊点,不至于断片。
我:“对了,教授他——”
里昂顿了顿:“教授说他等会儿再加入我们。”
我噢了声,顺手抿了口酒,“教授这么晚了还在忙吗?不过教授这种级别了——应该是在带学生?”
里昂温柔的目光掠过我的校服,道,“确实是在带学生。”
“好辛苦。”我发表感叹。
里昂跟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顺便还让我尝了他做的前菜和牛排。
“我两年前才回国,之前从小跟我家人在国外生活,学了一手做饭的好手艺。可惜平常很忙,没太多时间做饭,更别提做给人吃。”
他笑起来时,鼻梁的小痣被烛光映得柔和,
“这还是回国之后第一次。”
“谢谢你,给了我这个机会。”
“请你务必要多吃一点,我难得有喜欢的客人,可以这么招待。”
他话内容说得很正常。
但男人的嗓音微哑,带着很低的磁性,听起来莫名地性感。
林加栗,这是正式社交场合,收心!
不要乱想不要乱想。
要不是等会儿教授要来,这是个三人聚餐,我都会觉得他是在钓我。
不过跟美人吃饭还是很开心,里昂是个人才,说话又很好听,让我超喜欢这顿饭。
“我以前是在A国工作,前老板那里工作变动,才回来的。”
“是吗?我小时候也经常在A国,你在哪个城市?”
“N城。加栗你呢?”他问。
“哈,N城……”我差点去那里上大学了,“我家的世家好友在N城,所以小时候去A国的话,都会在那里呆上段时间。”
里昂笑了:“那里的秋天很美。”
我说:“的确。”
秋天的N城中央公园,叶子红得像是枫叶一样。雨后铺满
路面(),穿着靴子踩在上面¤()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溅着水渍发出嚓嚓的声响。还有回到一条街之隔的公寓之后,管家阿姨拿来的热姜汤。
两杯姜汤。
将深绿色的格纹围巾解开,我哥接过杯子,转过来,把热姜汤先递到我手里。
……
可能是有回忆的加持,我对里昂的好感度增添不少。
让我想起了很多过去的美好时光。
一顿饭的聊天时光,等我意识到的时候,杯里的红酒都已经被我一口气喝完了。
日。今日份酒量用完了。
黑发男人关心地注视我。
“加栗,你的脸很红。不会已经喝醉了吧?”
“没有……还好。”
可恶,在教授来之前,我不能太醉。
“我去趟洗手间。”
站起来太猛,我一瞬间头有点晕。
婉拒了里昂关心来搀扶的手,我摇摇晃晃地走进了洗手间。
红酒的醉感和烈酒不一样。
烈酒让人想要跳跃,尖叫,神经压在澎湃要爆发的节点,想找肆虐的出口,适合狂欢。
而红酒……日了狗了我真的会醉,救我狗命!!
镜子里的学校制服少女长发及腰,眼下的皮肤都被酒精蒸腾得绯红。
洗了个脸,稍微清醒了点。
我推门出去了。
里昂竟然在走廊等我。
我说,“我感觉我有点晕……不然我还是先去书房,跟教授打个招呼,然后先回去吧?”
见他不动,我反应过来,“你也要用洗手间吗?”
里昂看着我,只是靠在那儿。
“林加栗。”
他忽然问。
“你为什么这么想见教授?”
“嗯?我对法律有崇高的敬意。L大的法学教授诶,这个含金量也太高了。算是金字招牌。”
他笑了声。
喉结因为笑意滚了滚,“我不信。”
“好吧,”我想了想,醉意让我模棱两可地说了个实话,
“我想追的人……是教授的学生。”
里昂的笑意忽然减弱了片刻。
过了会儿。
他问,“南禾?”
我回头。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